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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 暨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4-07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建筑)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不超过4.35%。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空港开发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

  ● 不包括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的关联交易共34次,累计金额57,379.50万元,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累计向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申请借款总额已达10,000万元(包含本次借款),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建筑为满足日常经营周转需求,确保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拟向公司控股股东空港开发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不超过4.35%(以最终审批利率为准),并根据实际情况推进借款工作。

  不包括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的关联交易共34次,累计金额57,379.50万元,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空港开发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内

  法定代表人:安元芝

  注册资本:31,8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零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空港开发资产总额60.71亿元,负债总额44.42亿元,净资产16.29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88亿元,实现净利润-3.55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3.17%。(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6月30日,空港开发资产总额59.35亿元,负债总额44.80亿元,净资产14.55亿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31亿元,实现净利润-1.7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5.48%。(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天源建筑向空港开发申请借款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借款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二)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

  (三)借款利率:不超过4.35%(以最终审批利率为准);

  公司及天源建筑无需提供反担保、资产、权利抵质押等增信措施。

  四、前期接受关联方借款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累计向空港开发申请借款明细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五、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原则,结合天源建筑资信条件及资金市场价格为参考依据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公允原则。

  六、《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贷 款 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二)借 款 人: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资助方式:提供有息借款;

  (四)资助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五)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

  (六)借款利率:不超过4.35%(以最终审批利率为准)。

  空港开发与天源建筑尚未签订借款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七、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当前资金市场供给较为紧张和融资成本较高的形势下,为支持天源建筑经营发展,空港开发向天源建筑提供该笔财务资助,且无需公司及天源建筑提供任何抵押、担保等增信措施。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公司扩展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八、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核查意见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出具同意本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意见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本事项的事前认可。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五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关联董事夏自景先生、吕亚军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累计向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申请借款总额已达10,000万元(包含本次借款),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一)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共进行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49,897.76万元,其中:

  1.空港开发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共计3笔,担保总额为15,000.00万元;

  2.空港开发为天源建筑融资提供担保共计7笔,担保总额为31,497.76万元;

  3.公司为天源建筑融资提供担保,空港开发按照空港天宏持有天源建筑股权比例为天源建筑融资提供反担保共计2笔,担保总额为3,400.00万元。

  (二)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共进行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78,313.16万元,其中:

  1.空港开发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共计4笔,担保总额为20,000.00万元;

  2.空港开发为天源建筑融资提供担保共计7笔,担保总额为31,497.76万元;

  3.公司为天源建筑融资提供担保,空港开发按照空港天宏持有天源建筑股权比例为天源建筑融资提供反担保共计2笔,担保总额为3,400.00万元;

  4.2023年12月,公司及空港天宏按照双方持有天源建筑股权比例对天源建筑共同实施债转股增资,其中公司债转股增资金额为23,415.40万元,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上网公告附件

  (一)空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自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铮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菊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夏自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铮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自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铮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自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铮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菊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自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铮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自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铮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菊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4-071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一层多媒体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公司董事长夏自景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议案获准通过。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建筑)为满足日常经营周转需求,确保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不超过4.35%(以最终审批利率为准),并根据实际情况推进借款工作。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累计向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申请借款总额已达10,000万元(包含本次借款),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此议案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夏自景先生、吕亚军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获准通过,将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依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11月15日下午14:00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一层多媒体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将由董事会负责召集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报备文件

  (一)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三)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公告编号:临2024-073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新签

  合同情况及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归为土木工程建筑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第八号——建筑的规定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现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建筑)2024年7-9月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一、2024年第三季度新签项目情况

  

  二、2024年1-9月累计签订项目情况

  

  三、2024年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建筑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74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一层多媒体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4日

  至2024年11月15日

  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15:00至2024年11月15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10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15:00至2024年11月15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4年10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210室;

  联系电话:010-80489305;

  传真电话:010-80489305;

  电子邮箱:kg600463@163.com;

  联系人:张鹏楠;

  邮政编码:101318。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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