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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R适用 □不适用

  

  (三) 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持续符合监管标准。

  (四)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分支机构新设及变更情况

  1、新设分支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设分支机构

  2、分支机构信息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以下分支机构名称及地址发生变更:

  

  (二)报告期内,已通过临时公告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了相关诉讼案件,以下事件存在新的进展:

  1.“远高债”相关责任纠纷案

  公司主承销及受托管理的宁夏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远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18远高01”、“19远高01”、“19远高02”)涉及债券违约,共有15位投资者立案起诉公司,分别是:华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吴江天虹服饰有限公司、杭州太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上述投资者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承担其投资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的赔偿责任,累计涉及15案,诉讼本金10,524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其中已结10案:涉及起诉金额约348.8万元,公司经和解/调解结案;未结5案:涉及起诉金额约10,175.2万元,其中有2案发回重审,1案二审结束未收到判决结果,1案一审未开庭,1案一审判决已生效正在执行中(公司被判承担本金的10%的赔偿责任,支付183.74万元)。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综合预计赔付的时间范围、主体范围、金额分担比例、可能性等因素确认相关预计负债。

  另外,宁夏远高发行的“远高债”违约后,中国证监会已经对宁夏远高进行了行政处罚。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作为“远高债”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适用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申请文件。2023年9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申请受理通知书》(证监承诺受字[2023]12号),公司提交的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

  2.“16宜华01”案

  2016年,公司管理的华西证券融诚3号集合资产管理作为买入方买入“16宜华01”。后因“16宜华01”债券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华西证券融诚3号集合资产管理购买涉案债券受到投资损失。公司诉请要求赔偿本金、逾期利息及律师费等共约3,413万元(暂计至2024年5月16日)。公司向法院提交立案的申请已于2024年9月被受理。目前本案一审尚未开庭。

  (四)华西证券总部办公楼B区项目相关资产招租事项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西证券总部办公楼B区项目相关资产招租方案的议案》。2024年5月11日泸州市财政局同意《华西证券总部办公楼B区项目相关资产招租方案》备案。2024年5月30日该项目在西南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出租底价3500万/年,出租期限12年。经3次挂牌,未甄选出符合要求的承租方。2024年9月27日西交所正式对该项目撤牌。后续,择机重新启动招租。

  (五)子公司重大事项

  1.华西基金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事项的议案》。9月19日,华西基金增资扩股材料已经四川证监局备案通过。9月26日,公司向华西基金划付增资款,同日华西基金取得了验资报告。目前,相关工商变更等后续事项正在办理过程中。

  2.华西期货

  (1)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西期货上海分公司”)正式成立。华西期货上海分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9日取得营业执照,于9月9日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华西期货上海分公司正式成立,现已正式开业。

  (2)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自贸区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因业务发展需要,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自贸区分公司营业场所由“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560号美高登A座”变更为“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1栋3楼302号”。

  (3)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西期货”)提前偿还次级债务。华西期货于2020年5月26日向公司借入5年期次级债务1亿元。基于经营管理需要,华西期货已于2024年9月30日提前偿还1亿元次级债务的全部本金和最后一期利息。次级债务提前偿还后,华西期货净资本充足,各项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小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编制单位: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9月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小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9月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小莉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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