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奥赛康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庆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陈庆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奥赛康 公告编号:2024-033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南京江宁科学园科建路699号A楼2218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庆财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奥赛康 公告编号:2024-034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南京江宁科学园科建路699号A楼2218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靖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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