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89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90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4 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该调整不影响以上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比期初分别减少70.79%和72.30%,主要系票据到期收款所致;

  2、应收账款比期初增加65.56%,主要系营业收入规模增加所致;

  3、存货比期初增加43.04%,主要系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76.41%,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增加所致;

  5、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分别较期初增加71.07%和减少76.75%,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404.83%,主要系预付设备及工程款增加所致;

  7、合同负债比期初增加31.04%,主要系客户预收款增加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增加34.74%,主要系部分融资租赁转入一年内到期所致;

  9、长期借款比期初增加40.08%,系融资额度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

  1、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59.75%、174.82%和49.37%,系本期业务量增加所致;

  2、研发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103.96%,主要系本期电池片项目研发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3、其他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1065.03%,系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所致;

  4、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235.26%,主要系联营公司亏损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70.36%,系出售固定资产所致;

  6、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163.39%,主要系去年同期赔偿金支出较大所致;

  7、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150.63%,主要系递延所得税费用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22.20%,主要系上年同期融资放款规模较大所致,总体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回购股份计划: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558,39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172%,最高成交价为2.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4,996,72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2、高管增持计划进展:截至2024年8月2日,本次增持计划增持主体公司董事、总经理蒋卫朋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方建才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马君健先生合计增持股份7,724,2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320%,合计增持金额1,505.92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相关增持主体增持金额均已达到增持计划要求。

  3、截至2024年9月30日,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66,030,445股,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约466,030,304股,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7.97%。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营口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29,141,700股,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约377,00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87.85%,占公司总股本的6.44%。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江苏协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20,000,000股,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约520,00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8.89%。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朱钰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建才      会计机构负责人:方建才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朱钰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建才      会计机构负责人:方建才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4 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对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