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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4-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调整后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菜鸟”)、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菜鸟”)、浙江纬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纬韬”)、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集团”)、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天科技”)、杭州淘天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淘天”)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539,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因关联方业务发展调整,拟将部分快递服务业务的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由杭州菜鸟变更为淘天科技,上述业务对应的约85,000万元关联交易额度相应进行归属主体的变更。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浙江菜鸟需回避表决。

  一、变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变更前:

  

  变更后: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变更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总体情况如下: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变更前后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501号V424室

  法定代表人:万霖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出口监管仓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快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报检业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玩具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箱包销售;皮革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钟表销售;乐器零售;乐器批发;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家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防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广告发布;装卸搬运;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包装服务;洗染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2幢4层419室

  法定代表人:周荣博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报检业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供应链管理服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浙江菜鸟持有公司25%的股份,同时浙江菜鸟、杭州菜鸟、淘天科技均为阿里集团通过相关主体控股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杭州菜鸟、淘天科技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截至目前相关业务合同执行情况良好,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稳健,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因关联方无法履约而导致公司损失的风险较小并处于可控范围内。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业务合同约定了合理的结算周期。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计价方式及交易价格在遵循独立交易原则下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公允定价,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变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本次因关联方业务发展调整,将部分快递服务业务的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由杭州菜鸟变更为淘天科技,关联交易总金额及定价依据未发生变化,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相关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审查意见:经审核,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本次因关联方业务发展调整而变更部分关联交易的实施主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4-060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周五)15时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周五)15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2日(周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10月30日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2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3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进行统计时,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周三)9:00—11:00、13:3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5楼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采用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在2024年11月13日17:00 前将邮件发送至:ir@sto.cn,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人:张雪芳、周京鑫

  联系电话:021-60376669

  6、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

  1、 本登记表扫描件、复印件均有效。

  2、 法人股东请在落款处盖章,自然人股东请签字。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68

  2、投票简称:申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4-062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审议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有限”)为下属子公司辽宁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瑞银”)、淮安子淳物流有限公司、陕西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瑞银”)提供担保,由申通有限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用于支付上述子公司的工程款保证金,本次开具保函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00万元,该担保额度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至下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8月31日、9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有限为下属子公司辽宁瑞银、陕西瑞银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申请开立最高金额为674.13万元和500万元的付款保函,用于支付工程款保证金。

  上述担保在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申通有限为辽宁瑞银开立银行保函提供担保

  1、保函开立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担保人: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辽宁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4、保函性质: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

  5、保函金额:674.13万元

  6、保函有效期限: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2025年11月14日

  (二)申通有限为陕西瑞银开立银行保函提供担保

  1、保函开立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担保人: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陕西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4、保函性质: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

  5、保函金额:500万元

  6、保函有效期限: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2025年10月27日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度为261,8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79%,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总额度为241,800万元,对合并报表外单位/个人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2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金额为207,174.13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57%,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余额为197,174.13万元,对合并报表外单位/个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4-055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陈德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荣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R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单元:元

  

  2、利润表列报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单元:元

  

  3、现金流量表列报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单元: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波会计机构负责人:谭荣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波会计机构负责人:谭荣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波会计机构负责人:谭荣波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R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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