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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二) 公司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

  公司开设的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9,608,820股,占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的2.09%。

  (三)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由于光伏行业产能快速释放导致行业竞争日益加剧,光伏全产业链价格持续下跌,多环节价格低于成本线,受上游硅料价格和下游组件价格向下调整影响,电池片价格持续下行,同时美印等国家基于地缘政治的保护性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加剧了光伏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公司光伏业务主要由下属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棒杰新能源”)及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棒杰”)开展,面对行业竞争加剧的情形,公司光伏板块子公司经营压力也日益增大。为了度过当前的产业格局深度调整期,公司通过生产成本分析、市场售价调研、订单可持续性评估、财务状况考量、市场需求预测、竞争对手分析等方式采取了多种手段,包括最大程度压缩经营成本、降低订单规模等。尽管扬州棒杰采取了上述积极措施,但由于市场产品价格持续低迷,且短期内未见明显回暖迹象,扬州棒杰的销售利润率受到严重影响,经营未达到预期,处于持续亏损的状态。2024年8月14日,扬州棒杰被债权人江苏普惠健康体检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准许申请人撤回对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扬州棒杰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出具的(2024)苏1091破申12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如下:“准许申请人江苏普惠健康体检有限公司撤回对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法院已裁定准许申请人撤回对子公司扬州棒杰的破产重整申请,扬州棒杰未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公司密切关注扬州棒杰的经营状况,为防范和化解光伏板块子公司的债务风险,维护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及子公司与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牵头的共计12家金融债权人组成的债委会共同签署了《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债委会协议》,协议就债委会的工作职能、授权事项、债务化解工作等事项进行了约定。本次与部分金融债权人签署《债委会协议》较大程度缓解了公司(含子公司)的资金压力,为公司后续债务问题的解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持续。关于《债委会协议》签署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与部分金融债权人签署〈债委会协议〉暨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等银行完成相关贷款续贷,与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并调整了相关融资租赁业务的租金支付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及董事会特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剑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心烨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心烨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陈剑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心烨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心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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