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公司董事长侯巍先生、总经理王怡里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建雄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德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4.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四)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净资本等主要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未发生触及预警标准、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情况。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债券相关事项
1、债券付息及兑付情况
2024年7月15日,公司按期完成“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2024年付息工作(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8)。
2024年7月25日,公司按期完成“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4年付息工作(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9)。
2024年8月30日,公司按期完成“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 2024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工作(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23)。
2、债券发行情况
2024年7月22日,公司完成“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的发行,债券发行期限为3年期,实际发行规模为17亿元,票面利率为2.14 %。该债券于 2024年7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交易,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相关事项
2024年9月18日,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谢卫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本次聘任后,谢卫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意聘任赵雪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委员。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25)。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乔俊峰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刘润照先生、李江雷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调整,乔俊峰先生申请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职工董事、执行委员会委员职务,并继续担任子公司山证(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刘润照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刘润照先生不在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李江雷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李江雷先生继续担任子公司山证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行政总裁、首席风险官和合规总监职务(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26、临2024-027)。
(三)分支机构变动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营业网点布局,公司决定撤销德州湖滨中大道证券营业部、长治长北普光北路证券营业部(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24)。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下列分支机构的更名及迁址,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完成2家分支机构迁址,具体情况如下:
(四)发布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推进金融强国建设,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号召,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价值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愿景目标,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28)。
(五)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等因素综合考虑,拟定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3,589,771,5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红利179,488,577元,本次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381,136,955元转入以后年度可供分配利润。
如在本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预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实施。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建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德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建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德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建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德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适用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3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2024年10月30日,本次会议在山西省太原杏花岭区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27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侯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现场出席的有侯巍董事长、王怡里副董事长、刘鹏飞董事、李小萍董事;周金晓董事、夏贵所董事、李海涛独立董事、邢会强独立董事、朱祁独立董事、郭洁独立董事、乔俊峰职工董事视频参会),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公开披露。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2,862,88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82,742,039元。根据相关规定,扣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其所得税费用113,210,997后,母公司前三季度实现的可供现金分配的利润为269,531,042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560,625,532元。
从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等因素综合考虑,提议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3,589,771,5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红利179,488,577元,本次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381,136,955元转入以后年度可供分配利润。
如在本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派发现金红利。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4时30分,召开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27层会议室。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32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2024年10月30日,本次会议在山西省太原杏花岭区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27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12人,实际出席监事12人(其中,现场出席的有焦杨监事长、刘文康职工监事、司海红职工监事、张红兵职工监事;视频参会的有郭志宏监事、李国林监事、武爱东监事、白景波监事、刘奇旺监事、王国峰监事、崔秋生监事、胡朝晖职工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33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 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
(七) 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 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27层会议室
(九)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 深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由于公司股票是深股通股票,通过依法交易深股通股票成为公司股东的境外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股票名义持有人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相关人员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的规定执行。
(十一)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提案具体内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二十四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及10月31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9: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29层山西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30002
传真:0351-8686667
(四)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五)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
(六)联系人:谭晓文
电话:0351-8686647
传真:0351-8686667
电子邮箱:tanxiaowen@sxzq.com
(七)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八)境外股东提交的登记材料为外文文本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00”,投票简称为“山证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委托权限为:出席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记录等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此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注:
1、委托人对代理人行使表决权的指示,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代理人可酌情行使表决权。
3、委托人为法人单位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公司/本人确认,符合《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行使表决权等权利的相关规定。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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