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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07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各项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测试,具体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①开发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②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开发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开发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③持有待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

  综上,公司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参照目前市场价格和项目的实际销售情况,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372,923.06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公司按上述原则,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33,046,490.53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减少公司2024年三季度合并利润总额348,419,413.59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5,610,210.46元。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078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及债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1、诉讼机构名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合肥荣盛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二:霸州市荣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三:霸州市荣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四:霸州市荣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五:霸州市荣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六:天津荣兴达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被告七: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案件概述

  2020年4月7日,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签订《中建投信托·安泉系列(荣盛合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贷款合同》,约定中建投信托向荣盛乐业发放本金额不超过7.3亿元的信托贷款,被告一与被告二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同日,原告分别与相关被告签订了担保合同。此后,原告又与被告三签订补充协议,被告三承担共同还款义务。当前,原告认为,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未能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故而成讼。

  4、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请求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承担偿还贷款本金3.79亿元、利息0.95亿元及其他费用合计共约4.75亿元,并要求各被告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5、诉讼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一审尚未开庭。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新增诉讼事项主要为借款纠纷等,涉及总金额约12.84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44%。

  公司正在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力争妥善解决上述诉讼事宜。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跟进诉讼进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债务事项

  受市场环境以及运营资金紧张的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新增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合计237,804万元。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协调展期等事宜。

  公司本着对债权人、股东和社会各界负责的态度,以现金流为主线,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支持下,公司将积极协调并推动债务展期事宜,稳定经营大盘。

  三、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等。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079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0月30日下午在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68名,代表股份1,675,923,3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43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1,597,291,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3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62名,代表股份78,631,6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84%。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462名,代表股份34,704,9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董事长耿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耿建明先生、邹家立先生、吴秋云先生、伍小峰先生、陈亮先生、刘晓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耿建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662,281,6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6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063,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922%。

  表决结果:通过。

  耿建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02选举邹家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661,046,5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828,1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334%。

  表决结果:通过。

  邹家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03选举吴秋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659,319,9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9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101,5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583%。

  表决结果:通过。

  吴秋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04选举伍小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661,005,5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787,1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153%。

  表决结果:通过。

  伍小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05选举陈亮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660,996,1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9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777,7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883%。

  表决结果:通过。

  陈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06选举刘晓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659,397,5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179,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820%。

  表决结果:通过。

  刘晓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程玉民先生、王力先生、金文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程玉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659,073,3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4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854,9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478%。

  表决结果:通过。

  程玉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2.02选举王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659,131,9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913,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165%。

  表决结果:通过。

  王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2.03选举金文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658,431,2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6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212,8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977%。

  表决结果:通过。

  金文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3.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选举颜玉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的监事,与公司临时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任勇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具体表决如下:

  3.01选举王强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660,178,5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960,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324%。

  表决结果:通过。

  王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3.02选举颜玉珍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的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661,220,5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2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02,1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348%。

  表决结果:通过。

  颜玉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的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婧雅、王君逸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080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盛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下午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选出新任董事长前,由原董事长耿建明先生主持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选举耿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选举邹家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耿建明,委员:邹家立、吴秋云、金文辉。

  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程玉民,委员:邹家立、王力。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金文辉,委员:吴秋云、程玉民。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力,委员:吴秋云、金文辉。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根据董事长耿建明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吴秋云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根据公司总裁吴秋云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伍小峰先生、陈亮先生、王冰先生、尚中卫先生、景中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根据公司董事长耿建明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伍小峰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董事会聘任梁涵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相关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根据公司总裁吴秋云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穆旸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新聘任高管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耿建明先生  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高级工程师。先后毕业于华北航天工业学院、天津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武汉理工大学。历任公司第一届至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工商联副主席,全国工商联执委,廊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河北省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廊坊市第七届政协副主席、廊坊市工商联主席。现担任廊坊市工商联名誉主席,全联房地产商会副会长。耿建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8%;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60.09%的股份,任荣盛控股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股东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建设”)18.18%的股份。耿建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指引、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邹家立先生  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国家一级建造师。先后毕业于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河北省中冀乡村振兴基金会首任理事长。历任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第二届至第七届监事会主席,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邹家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1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4.89%的股份,任荣盛控股董事;直接持有股东荣盛建设0.45%的股份,任股东荣盛建设董事。邹家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指引、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秋云先生  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安财经学院。历任荣盛发展济南公司营销副总经理,石家庄公司总经理,荣盛康旅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吴秋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指引、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伍小峰先生  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吉林大学本科,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历任南方周末常务副总编辑,万达集团文化中心副总经理兼品牌中心总经理,宏立城集团副总裁,泰禾集团总裁助理,公司品牌负责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伍小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指引、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联系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祥云道 81 号;联系电话:0316-5909688;邮箱:zhengquanbu2146@163.com。

  陈  亮先生  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清华大学。历任海昌天津公司副总经理,荣盛发展副总裁助理,现任荣盛发展安徽公司总经理。陈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指引、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 冰先生  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国际注册项目管理师(高级),河北省建筑业协会专家。毕业于河北工程大学。历任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荣盛发展廊坊公司副总经理、蚌埠公司总经理、邯郸公司总经理、唐山公司总经理、康旅公司副总裁兼实业公司总经理,公司第七届副总裁。王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指引、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尚中卫先生  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历任荣盛建设技术员、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南京广德置业总经理,荣盛发展唐山公司总经理,产业新城永清产业园公司总经理,公司第七届副总裁。现任荣盛兴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尚中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指引、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景中华先生  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历任龙湖集团财务中心总监,公司财务总监、财务中心总经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景中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指引、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穆  旸先生  中国国籍,1988年出生,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历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天津分所项目经理、荣盛产业新城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运营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总会计师。穆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指引、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梁  涵女士  中国国籍,1986年出生,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学硕士。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历任蓝海科技证券事务代表、泰禾集团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梁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联系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祥云道 81 号;联系电话:0316-5909688;邮箱:zhengquanbu2146@163.com。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081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盛发展”)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王强先生主持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王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王强先生的简历如下:

  王  强先生  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先后毕业于河北燕山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历任荣盛发展审计专员、审计主管、副总督察、纪检监察中心总经理、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现任荣盛发展风控中心副总经理。王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指引、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2024-076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3,174,190,342.12元,比年初数5,230,883,872.55元减少39.3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工程款及偿还借款所致。

  2. 报告期末使用权资产余额1,113,896,248.87元,比年初数1,615,172,179.61 元减少31.0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使用权资产摊销及处置所致。

  3. 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余额180,383,815.91元,比年初276,413,669.83元减少34.7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费用摊销所致。

  4. 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45,805,373.00元,比年初数69,623,606.00元减少34.2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借款偿还所致。

  5. 报告期末合同负债余额42,210,152,711.40元,比年初数61,017,202,501.01 元减少30.8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项目结算所致。

  6. 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25,678,055,246.18元,比年初数17,297,177,679.10元增加48.4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借款按还款期限重分类所致。

  7. 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余额3,853,222,589.42元,比年初5,514,146,612.87元减少30.1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项目结算,待转销项税转入应交税费所致。

  8. 报告期末长期借款余额8,704,670,871.25元,比年初数16,036,577,575.56元减少45.7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借款按还款期限重分类所致。

  9. 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余额255,488,213.01元,比年初179,747,781.00元增加42.14%,主要原因是外币报表折算所致。

  10. 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541,238,403.41元,比上年同期数-105,089,333.17 元减少415.0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处置子公司所致。

  11.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458,233.21 元,比上年同期数-51,342,282.58 元增加95.2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亏损减少所致。

  12. 年初至报告期末信用减值损失-173,802,363.88元,比上年同期数-442,218,671.67元增加60.7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债权收回所致。

  13. 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15,372,923.06元,比上年同期数-34,281,333.12 元增加55.1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资产减值减少所致。

  14.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88,614,716.80 元,比上年同期数127,033,478.78 元减少30.2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与日常经营无关的支出减少所致。

  15. 年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214,892,447.83 元,比上年同期数393,975,312.93 元减少45.4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1月6日召开的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1,304,449,155 股(含)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87,400.02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拟主要用于与“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2023年1月7日、2023年2月24日、2023年3月14日、2023年8月12日、2023年9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32号、临2023-002号、临2023-014号、临2023-021号、临 2023-096 号、临2023-105号)。

  (二)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持有的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计76.44%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本次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进行。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本次交易相关各项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程序。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8日、8月10日、9月8日、10月9日、11月8日、12月9日及2024年1月9日、2月8日、3月9日、4月8日、5月8日、6月8日、7月8日、8月8日、9月5日、10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72号、临 2023-093号、临 2023-106号、临 2023-120号、临 2023-131号、临 2023-140号、临 2024-001号、临 2024-007号、临2024-009号、临 2024-012号、临2024-030号、临2024-037号、临2024-041号、临2024-050号、临2024-058号、临2024-066号)。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邹家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景中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景中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邹家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景中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景中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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