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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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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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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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票 及对应红利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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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止报告期末,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持有公司的 275,559,560 股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3.76%,占公司总股本的 7.6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项下期初数为2023年12月29日数据。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1-9月份原煤产量2,874.22万吨,外购统销煤炭251.92万吨,商品煤销量2,658.18万吨,煤炭综合售价564.33元/吨,煤炭销售收入150.01亿元,煤炭销售成本90.81亿元,毛利59.20亿元。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新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新武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新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新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新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新武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新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新武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新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新武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新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新武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240807 债券简称:华阳YK01
债券代码:240929 债券简称:华阳YK02
债券代码:241770 债券简称:24华阳Y1
债券代码:241771 债券简称:24华阳Y2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和资料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为7人。
(五)公司监事会主席陆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债券代码:240807 债券简称:华阳YK01
债券代码:240929 债券简称:华阳YK02
债券代码:241770 债券简称:24华阳Y1
债券代码:241771 债券简称:24华阳Y2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资料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上午9:00在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9人。
(五)公司董事长王永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委员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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