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4-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智能化、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1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5,287,84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38元,共计募集资金799,999,995.4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399,999.96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8,867,924.49元,税款为532,075.4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90,599,995.52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于2023年11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938,950.81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89,193,120.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84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与广发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与调整前差异系扣除发行费用10,806,875.30元(不含税)及实际募集资金与拟募集资金的差额4.52元。
截至2024年10月25日,本次拟重新论证并延期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智能化、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完成时间从2024年10月调整至2025年12月。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2021年10月,公司启动“智能化、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工作,计划建设期3年。2023年11月9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发行及登记工作,截至2023年11月1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3,876.53万元。由于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较计划建设周期存在一定差异,使得项目资金投入较计划有所延迟。
此外,在全球化经营战略下,公司境内外生产经营主体有所增加,面临的内外部环境较为复杂,同时信息化技术不断进步,这些因素对公司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使公司各生产经营主体、各部门高效衔接、成为有机整体并快速响应市场,各业务流程优化与系统集成需要一定时间反复测试、调整优化。
因此,公司拟调整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三)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后续保障措施
公司将及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积极协调相关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
四、 重新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智能化、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一)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从整个软体家居行业来看,行业企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消费市场不断细分,经营业态日益多元化,头部企业正朝着规模化、全球化的方向发展。上述趋势表现为头部企业的营销网络持续扩张,经营区域分布范围更为广阔,产成品的品类与结构愈发复杂,伴随而来的是企业信息数据处理和优化提升压力日趋加大,因此在未来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管理能力较弱、服务不能持续升级的企业将被市场逐步淘汰。
目前,在全球化经营战略下,公司境内外生产经营主体有所增加,面临的内外部环境较为复杂,对公司的管理模式、精益化管理能力、科学决策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公司需要持续加大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投入,使公司各生产经营主体、各部门高效衔接、成为有机整体并快速响应市场。
此外,智能化、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是公司实现整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的重要一步。通过配置国内外先进的软硬件设备、持续深化以SAP为核心的一体化平台、建立全渠道数字化营销系统等措施,有利于各业务单元的信息传递、共享、决策,有助于提高公司组织管理能力,提升公司统一管控能力,优化内外部资源配置,为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赋能。
(二) 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在国内同行业中较早引入ERP管理系统,在全球工厂推广部署了SAP最佳业务实践及WMS立体智能仓储等管理系统,建立了企业数据中心,并且组建了精通信息技术、熟悉公司业务的技术团队,团队核心人员具有丰富的信息系统开发和维护经验。此外,公司技术部门建立了一整套人才吸引、培养、激励等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技术创新人才的优势。
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科学的、执行力度大的管理章程和制度,确保企业信息化系统稳定、有效运行。在信息系统开发改造和项目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执行系统开发的相关制度及流程,遵循项目章程,以确保信息系统可靠、安全、及时交付使用;在信息化系统运维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执行系统运维管理流程,确保系统应急预案有效安全运行,系统权限变更合理且用户赋权准确无误;在数据安全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确保数据库管理操作正确可行,数据库变更按计划进行以及数据库用户授权准确无误。
此外,公司不断加强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通过加强生产过程的智能化管理,优化产品在供应链全流程中的闭环跟踪和追溯;依托数字化运营集中管理订单数据流的同时进行库存的有效管理,提升仓库准确度和作业效率,缩短订单处理时间;加速国内门店数字化进程,打造贴近客户、丰富多元的数字消费服务场景,拓展多渠道获客资源,为门店精准销售赋能。
综上,公司既有的信息化系统运营基础和建设开发经验,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五、 重新论证的结论
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智能化、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仍然具备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进行合理安排。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智能化、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作出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智能化、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公司本次智能化、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是公司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自身业务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相关项目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公司继续实施相关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智能化、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智能化、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4-067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存放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1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5,287,84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38元,共计募集资金799,999,995.4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399,999.96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8,867,924.49元,税款为532,075.4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90,599,995.52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于2023年11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938,950.81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89,193,120.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84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与广发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11月15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塞尔维亚(三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3,426.17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变更至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美国亚利桑那州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并将2020年非公开募投项目美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5,941.03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投入至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美国亚利桑那州生产基地扩建项目。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按照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要求,将2020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塞尔维亚(三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美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19,378.32万元划转至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美国亚利桑那州生产基地扩建项目专户。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2024年10月28日,公司已将该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增加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增加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综上,公司不存在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期未归还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与调整前差异系扣除发行费用10,806,875.30元(不含税)及实际募集资金与拟募集资金的差额4.52元。
截至2024年10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将2020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塞尔维亚(三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和美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19,378.32万元划转至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美国亚利桑那州生产基地扩建项目专户。
注2:截至2024年10月25日,“美国亚利桑那州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投入的部分,为准确反映该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上表中计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时,已剔除前次募集资金投入的影响。
注3: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0月25日,公司已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增加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增加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0月25日,公司已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注4: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增加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截至2024年10月25日,公司已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注5: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产生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三、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4-071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9日
至2024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二)登记(或信函)地点: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江苏省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999号,邮编:226521,电子邮箱:hkfoam@hkfoam.com)
(三)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1月27日(9:30-11:30;14:00-16:0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一切费用自理。
(三)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999号
联系电话:0513-68169482 电子邮箱:hkfoam@hkfoam.com
邮编:226521 联系人:付冬情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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