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候圣街99号财智顺丰创新中心5幢6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
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或者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或者信函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提供上述1、2条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候圣街99号财智顺丰创新中心5幢6层。
(三)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9:00-17:00。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11月13日17:00前送达。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三)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候圣街99号财智顺丰创新中心5幢6层
联系电话:0571-28060318
电子邮箱:dongmiban@hoymiles.com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威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确定为2024年10月30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0月30日,并同意以86.9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85名激励对象授予138.91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及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4.706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办理31.328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7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邵建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鑫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智慧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邵建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鑫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智慧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邵建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鑫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智慧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2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决策程序
(一) 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 2023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小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 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61)。
(四)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次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7)。
(五)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1、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了《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于2023年10月31日实施完毕。
2、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2024年6月13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4年6月19日实施完毕。
(二)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1、 调整方法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2、 调整结果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Q=45.3465×(1+0.49)=67.5663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P=(140-24/10-36/10)/(1+0.49)=89.93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及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5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下午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至11月2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dongmiban@hoymile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拟于2024年11月26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下午13:00-14: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公司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总经理杨波先生,董事会秘书梁君临女士、财务总监李鑫媛女士、独立董事祝红霞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6日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至11月2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ongmiban@hoymiles.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电话:0571-28060318
邮箱:dongmiban@hoymile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