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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8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缓先生、谢小梅女士(简称“实际控制人”),董事兼财务总监刘远程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韩志伟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黄晓丹女士、副总经理王强先生及覃新先生(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实控人合称“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2024年2月1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其中,实际控制人拟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75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75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董事兼副总经理韩志伟先生、副总经理王强先生、覃新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40万股、2.16万股、1.50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0.003%、0.002%,增持金额分别为20.36万元、17.45万元、12.90万元,合计累计增持金额为50.71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认可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在后续增持计划期间内将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及时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出现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发来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缓先生、谢小梅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刘远程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韩志伟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黄晓丹女士、副总经理王强先生及覃新先生,共计7人。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情况

  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注:上述表格中涉及的比例以公司披露增持计划时的总股本638,023,104股为依据计算。

  (三)在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前12个月内,上述增持主体未增持公司股份,亦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提升投资者的信心,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自2024年2月1日起12个月内从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部分已增持主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6.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认可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在后续增持计划期间内将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及时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出现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87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至11月1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M@bominele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16:00-17: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徐缓先生

  财务总监:刘远程先生

  董事会秘书:黄晓丹女士

  独立董事:苏武俊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至11月1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M@bominele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3-2329896

  传真:0753-2329836

  邮箱:BM@bominele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上表中“期初”是指截至2023年12月29日数据。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远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覃小双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远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覃小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远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覃小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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