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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ST百利        公告编号:2024-08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0月30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业绩亏损风险

  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967,368.25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5,582,240.17元;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233,912.02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7,733,511.92元。

  ● 非标审计报告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风险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大华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如下:1、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形成预付款项19,626.98万元。公司尚未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证实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及可回收性;2、2023年度,公司确认对内蒙古乾运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5,420.73万元、营业成本5,047.96万元,上述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足,公司于期后将收入成本追溯冲回至2023年度。

  由于大华所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2024-026)等相关公告。

  ● 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风险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相关风险

  经公司自查,实际控制人王海荣先生对公司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共计19,191.0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整改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截止本公告日,前述占用资金已归还3,758.11万元,换货/抵应付款2,228.89万元,资金占用余额为13,204.05万元。由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实控人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控股股东质押及冻结风险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06,105,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4%。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总数为76,636,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72.23%;控股股东累计被司法标记及冻结股份总数为106,105,15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 涉及投资者诉讼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南省贸促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发来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王*星等15名自然人投资者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等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1,352,460.66元。本次诉讼目前处于诉前调解阶段,法院尚未受理,相关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 公司部分资产被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风险

  公司于2024年9月6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申请人湖南仙厦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向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冻结公司名下银行存款60,000,000元或其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该案件尚处于诉前财产保全阶段,除上述裁定书外,公司尚未收到其他相关法律文书,暂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正在核实相关情况,并着手与申请人积极沟通协商,争取尽早解除争议。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海荣被立案调查的风险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海荣于2024年10月9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海荣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海荣立案。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0月3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查证,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核实: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0月30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业绩亏损风险

  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967,368.25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5,582,240.17元;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233,912.02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7,733,511.92元。

  (三)非标审计报告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风险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如下:1、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形成预付款项19,626.98万元。公司尚未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证实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及可回收性;2、2023年度,公司确认对内蒙古乾运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5,420.73万元、营业成本5,047.96万元,上述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足,公司于期后将收入成本追溯冲回至2023年度。

  由于大华所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2024-026)等相关公告。

  (四)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风险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相关风险

  经公司自查,实际控制人王海荣先生对公司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共计19,191.0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整改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截止本公告日,前述占用资金已归还3,758.11万元,换货/抵应付款2,228.89万元,资金占用余额为13,204.05万元。由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实际控制人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五)控股股东质押及冻结风险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06,105,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4%。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总数为76,636,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72.23%;控股股东累计被司法标记及冻结股份总数为106,105,15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六)涉及投资者诉讼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南省贸促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发来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王*星等15名自然人投资者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等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1,352,460.66元。本次诉讼目前处于诉前调解阶段,法院尚未受理,相关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七)公司部分资产被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风险

  公司于2024年9月6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申请人湖南仙厦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向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冻结公司名下银行存款60,000,000元或其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该案件尚处于诉前财产保全阶段,除上述裁定书外,公司尚未收到其他相关法律文书,暂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正在核实相关情况,并着手与申请人积极沟通协商,争取尽早解除争议。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八)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海荣被立案调查的风险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海荣于2024年10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32024016号、证监立案字0132024017号),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海荣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海荣立案。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ST百利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海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伟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王海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海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伟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ST百利      公告编号:2024-086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经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截至2023年末形成的19,626.98万元异常预付账款中,共计19,191.05万元构成实际控制人王海荣先生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整改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 截止本公告日,前述占用资金已归还3,758.11万元,换货/抵应付款2,228.89万元,资金占用余额为13,204.05万元。由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实际控制人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30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4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公告,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利科技”)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事项如下:

  1、百利科技2023年度与多家供应商发生大额资金往来,主要以设备款等对外支付,截止2023年12月31日,形成预付款项19,626.98万元。公司尚未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证实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及可回收性。

  2、2023年度,百利科技确认对内蒙古乾运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乾运高科)的营业收入5,420.73万元、营业成本5,047.96万元,上述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足,公司于期后将收入成本追溯冲回至2023年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052、058、067、075)。

  经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截至2023年末形成的19,626.98万元异常预付账款中,共计19,191.05万元构成实际控制人王海荣先生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整改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截止本公告日,前述占用资金已归还3,758.11万元,换货/抵应付款2,228.89万元,资金占用余额为13,204.05万元。由于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实际控制人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二、解决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采取的措施

  1、 积极督促实际控制人偿还占用资金,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尽快消除不利影响。公司已按照被占用资金的实际天数、占用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3.35%计算,截止2024年9月27日全部占用资金应计利息为902.96万元。

  2、 加强资金管理等内控制度的执行,完善资金支出相关制度。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流程,对支付资金额度、用途、去向及审批权限、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和限制,严格审批程序,明确审批人员职责,堵塞监管漏洞。公司审计部门将定期检查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严格监控资金流向,防止和杜绝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再次发生。

  3、针对内控缺陷深入开展自查,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规范授权管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4、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对相关法规、管理制度、审批流程的学习培训,强化关键人员、关键岗位的规范意识,确保内控制度得以有效执行。

  (二)解决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王海荣先生所占用资金已归还3,758.11万元,换货/抵应付款共计2,228.89万元,资金占用余额为13,204.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4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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