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45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24年10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张毅副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2名,张金良董事长委托张毅副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度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度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二、 关于境内优先股股息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于2017年12月在境内市场发行600亿元人民币境内优先股(优先股代码:360030,优先股简称:建行优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境内优先股条款的规定,本行制定建行优1股息分配方案如下:
1. 计息期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25日
2. 最后交易日:2024年12月24日
3. 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5日
4. 除息日:2024年12月25日
5. 股息发放日:2024年12月26日
6. 发放对象:截至2024年12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建行优1股东。
7. 股息率和发放金额:按照建行优1票面股息率3.57%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3.57元(含税)。以建行优1发行量6亿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21.42亿元(含税)。
8. 扣税情况: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本行向其每股优先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3.57元。其他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独立董事认为本行境内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项议案。
三、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战略规划和战略风险管理办法(2024年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关于调整部分资产信用风险计量方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关于设立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泰国代表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重要模型和关键参数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押品管理办法(2024年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外部审计管理办法(2024年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外部审计信息安全管理办法(2024年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信息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一、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情况请见本公告附件1。
独立董事认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请见本公告附件2。
十二、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情况请见本公告附件3。
独立董事认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清算方案》。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清算方案》请见本公告附件4。
十三、 关于与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统一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认为本行与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统一交易协议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项议案。
十四、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2024年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2024年版)》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十六、 关于提请召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在北京召开本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
附件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
注:
1. 自2015年起,本行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按中央薪酬改革有关政策执行。
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在本行领取津贴。
3. 上表中税前报酬为本行董事2023年度全部报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行2023年年报中披露的“已支付薪酬”数额。此方案为本行2023年年报中董事报酬部分的补充信息。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行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21-2023年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考核(以3年为一个业绩考核任期)结束后,根据任职时间、年薪水平和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兑现。本行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王江先生任期激励收入为人民币29.70万元;原执行董事吕家进先生任期激励收入为人民币9.45万元。
5. 2023年度,董事不存在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
6. 邵敏女士、田博先生、夏阳先生、刘芳女士、李璐女士及徐建东先生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派驻董事,其薪酬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领取。除此之外,本行部分独立董事因在其他法人或组织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使该法人或组织成为本行关联方。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本行董事均未在本行关联方领取薪酬。
7. 上表中所列董事任职变动情况:
(1) 经本行董事会选举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张金良先生自2024年3月起担任本行董事长,不再担任本行副董事长;
(2) 经本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纪志宏先生自2023年6月起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3) 经本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刘芳女士自2023年6月起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4) 经本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李璐女士自2023年3月起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5) 经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威廉?科恩先生、梁锦松先生自2024年6月起连任本行独立董事;
(6) 经本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詹诚信勋爵自2023年10月起担任本行独立董事;
(7) 经本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田国立先生自2023年6月起连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因年龄原因,田国立先生自2024年3月起不再担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8) 经本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崔勇先生自2023年6月起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因工作调动,崔勇先生自2024年1月起不再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9) 经本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邵敏女士自2023年6月起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因工作变动,邵敏女士自2024年8月起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10) 因任期届满,徐建东先生自2023年6月起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11) 因任期届满,钟嘉年先生自2024年6月起不再担任本行独立董事;
(12) 因任期届满,M?C?麦卡锡先生自2023年6月起不再担任本行独立董事。
附件3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
附件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清算方案
注:
1. 自2015年起,本行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按中央薪酬改革有关政策执行。
2. 上表中税前报酬为本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全部报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行2023年年报中披露的“已支付薪酬”数额。此方案为本行2023年年报中高级管理人员报酬部分的补充信息。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行行长、副行长2021-2023年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考核(以3年为一个业绩考核任期)结束后,根据任职时间、年薪水平和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兑现。本行原行长王江先生任期激励收入为人民币29.70万元;原副行长王浩先生任期激励收入为人民币36.44万元;原副行长吕家进先生任期激励收入为人民币9.45万元。
4. 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
5. 上表中所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变动情况:
(1) 经本行董事会聘任并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王兵先生自2023年3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经本行董事会聘任,王兵先生自2024年5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2) 经本行董事会聘任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李民先生自2023年9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因工作调动,李民先生自2024年9月起不再担任本行副行长;
(3) 因年龄原因,胡昌苗先生自2024年5月起不再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4) 因工作调整,张金良先生自2024年3月起不再担任本行行长;
(5) 因工作调动,崔勇先生自2024年1月起不再担任本行副行长;
(6) 因年龄原因,程远国先生自2023年7月起不再担任本行首席风险官;
(7) 因工作调动,张敏女士自2023年1月起不再担任本行副行长。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4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林鸿监事召集并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监事会认为本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二、 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请见本公告附件1。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请见本公告附件2。
三、 关于监事会2024年度履职监督与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
附件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
注:
1. 自2015年起,本行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按中央薪酬改革有关政策执行。
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职工代表监事和外部监事在本行领取津贴。
3. 上表中税前报酬为本行监事2023年度全部报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行2023年年报中披露的“已支付薪酬”数额。此方案为本行2023年年报中监事报酬部分的补充信息。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 2021-2023年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考核(以3年为一个业绩考核任期)结束后,根据任职时间、年薪水平和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兑现。
5. 2023年度,监事不存在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
6. 本行部分外部监事因在其他法人或组织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使该法人或组织成为本行关联方。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本行监事均未在本行关联方领取薪酬。
7. 上表中所列监事任职变动情况:
(1) 经本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刘桓先生、贲圣林先生自2023年6月起连任本行外部监事;
(2) 因年龄原因,王永庆先生自2023年10月起不再担任本行监事长、股东代表监事;
(3) 因年龄原因,王毅先生自2023年4月起不再担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法定代表人张金良、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张毅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刘方根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主要财务数据
1.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行及所属子公司(统称“本集团”)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1.2非经常性损益
1. 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冲销、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入、他人委托投资的收益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等属于本集团正常经营性项目产生的损益,因此不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范围。
1.3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
2 股东信息
2.1普通股股东总数及持股情况
2024年9月30日,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13,362户,其中H股股东37,876户,A股股东275,486户。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如下:
1.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期末持股数量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24年9月30日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行H股股份合计数。截至2024年9月30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行H股1,611,413,730股、648,993,000股和335,000,000股,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除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其余H股为93,797,275,954股。
2. 截至2024年9月30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通过下属子公司持有本行H股情况如下:国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296,131,000股,国家电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1,315,282,730股。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期末持股数量是该公司以名义持有人身份,代表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受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指定并代表其持有的本行A股股份合计数(沪股通股票)。
4.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企业。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5. 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情况未知外,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行前10名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6. 上述股东持有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股份质押、标记、冻结情况未知外,其他上述股份无质押、标记、冻结情况。
2.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持股情况
2024年9月30日,本行优先股股东总数为30户,均为境内优先股股东,不存在表决权恢复情况。本行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 上述优先股不存在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2. 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 其他重要信息
3.1经营情况简要分析
2024年前三季度,全球经济增长动能偏弱,主要经济体表现有所分化,美国、欧元区等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进入降息周期。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民生保障扎实有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取得积极进展,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4.8%,为银行业稳健经营提供有利条件。本集团锚定高质量发展,坚持系统观念,聚焦主责主业,着力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区域协调发展,全力做好“五篇大文章”,有力服务实体经济。
除特别注明外,以下为截至报告期末数据。
3.1.1资产负债表分析
2024年9月30日,本集团资产总额40.92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60万亿元,增长6.78%。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25.75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89万亿元,增长7.92%;金融投资10.38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448.58亿元,增长7.73%。
按照贷款五级分类划分,不良贷款为3,469.06亿元,不良贷款率1.35%,较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237.03%,拨贷比为3.20%。
负债总额37.58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43万亿元,增长6.90%。吸收存款28.56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012.53亿元,增长3.26%。
股东权益3.34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712.51亿元,增长5.40%。其中,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为3.32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707.69亿元,增长5.42%。
2024年9月30日,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计量的资本充足率为19.35%,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5.00%,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4.10%,杠杆率为7.76%。2024年第三季度,本集团流动性覆盖率为120.29%。上述指标均满足监管要求。资本及流动性相关详情请参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址(www.ccb.cn、www.ccb.com)的《2024年三季度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3.1.2利润表分析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本集团实现净利润2,571.12亿元,其中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2,557.76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0.65%和0.13%。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0.87%,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03%。
利息净收入4,408.1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89%。净利息收益率为1.52%。非利息收入1,282.0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82%,主要是受汇率和资本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其他非利息收入同比增加。
业务及管理费1,387.3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60亿元。成本收入比较上年同期上升0.68个百分点至25.16%。信用减值损失1,095.83亿元,其他资产减值损失转回0.43亿元。所得税费用405.2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7.34亿元。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3.62%。
3.2报告期内现金分红
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行已向2024年7月11日收市后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2023年度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400元(含税),合计约人民币1,000.04亿元。
经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行拟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2024年度中期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197元(含税),合计约人民币492.52亿元。股息将于2024年11月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后两个月内派发,相关事宜请参见本行后续发布的公告。
经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行拟于2024年12月26日派发境内优先股股息,派息总额共计人民币21.42亿元(含税),票面股息率3.57%。
3.3其他重要事项
2024年7月,本行发行50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详情请参见本行2024年7月9日发布的公告。
2024年8月,本行发行500亿元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详情请参见本行2024年8月13日发布的公告。
2024年8月,本行赎回2014年8月发行的20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详情请参见本行2024年8月20日发布的公告。
其他事项请参见本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及本行网址发布的公告。
本财务报表已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九个月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本财务报表已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5 发布季度报告
本报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sse.com.cn)及本行网址(www.ccb.cn、www.ccb.com)。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季度报告同时刊载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址(www.ccb.cn、www.ccb.com)。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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