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4-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V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R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回购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变更的议案》,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并且正在实施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增加至“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方式、实施期限等其余条款维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2023年5月5日至2024年5月4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769,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6%,最高成交价为25.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05元/股,成交金额250,066,342.87元(不含交易费用)。
2、2023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的方案是以公司总股本569,975,078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1,242,637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共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09,746,488.20元,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3、金禾实业生物—化学合成研发生产一体化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生物—化学合成研发生产一体化综合循环利用项目进展的公告》,定远二期项目第一阶段中的年产 60 万吨硫磺制酸、年产 6 万吨离子膜烧碱、年产 6 万吨离子膜钾碱、年产15万吨双氧水及配套辅助设施工程项目已建设完毕,金轩科技完成了装置试生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试生产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相继顺利进入试生产状态,目前各项装置运行状态稳定,各项工艺指标基本达到预期,后续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提升项目经济效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生物—化学合成研发生产一体化综合循环利用项目进展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郁晓敏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郁晓敏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4-04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0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9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乐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合成氨粉煤气化替代落后工艺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合成氨粉煤气化替代落后工艺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合成氨粉煤气化替代落后工艺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购买首套商品房提供限制额度的经济支持,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员工薪酬福利体系建设,帮助员工实现安居乐业,更好地留住人才。公司借款资金总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4-045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0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0月30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世林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购买首套商品房提供限制额度的借款,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人才,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且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及资金的正常使用。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4-048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购买首套商品房提供免息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员工承诺并实际继续为公司服务满五年,在该服务期限内,员工的购房借款免息。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对财务资助资金的使用进行充分的监管和控制,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情况进行充分的核查,保证财务资助资金安全与偿还计划的有效实施,但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人民币1,000万元自有资金为员工购买首套商品房提供免息借款,该额度使用后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申请。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借款对象:适用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符合借款资格的员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除外,具体的借款条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照实际情况制定。
(二)借款用途:申请人在公司认可的地区购房使用。
(三)借款额度:公司用于员工购房免息借款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即购房借款偿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员工购房借款申请。符合借款资格的员工个人可申请的最高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员工个人借款额度依据员工工龄、学历、工作表现及还款能力等综合情况确定。
(四)借款期限及金利息:最长不超过5年,具体借款期限以《购房借款协议》约定为准,自公司发放借款之日起计算。员工承诺并实际继续为公司服务满五年,在该服务期限内,员工的购房借款免息。
(五)还款计划:根据公司与员工签署的《购房借款协议》约定还款。
(六)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适用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符合借款资格的员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除外。被资助对象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度,公司未对上述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上述被资助对象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与员工签署《购房借款协议》,明确还款计划,严格控制风险。该员工的全部借款须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全部还清,若其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公司将根据《购房借款协议》约定行使合法权利。
2、若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该员工须在离职前还清所有借款本息;如有异常情况按协议约定办理,同时公司保留法律追诉的权力。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自身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购买首套商品房提供限制额度的经济支持,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员工薪酬福利体系建设,帮助员工实现安居乐业,更好地留住人才。公司借款资金总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员工提供购房的经济支持,能够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购买首套商品房提供限制额度的借款,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人才,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且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及资金的正常使用。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为1,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14%,实际已发生财务资助金额为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无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4-047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合成氨粉煤气化替代落后工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合成氨粉煤气化替代落后工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合成氨粉煤气化替代落后工艺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项目需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报批、登记和备案程序。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合成氨粉煤气化替代落后工艺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化工园区
4、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公司目前采用固定床气化造气技术生产合成氨、氢气和一氧化碳,其中液氨供给 DMF 装置和硝酸装置、H2送双氧水装置,CO送 DMF 装置,二氧化碳送碳酸氢铵装置。由于固定床气化属于落后淘汰工艺,生产成本较高,已经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同时为保证下游用户原料的需求,因此公司升级改造采用国内外最先进的航天炉粉煤气化技术,气化效率高,碳转化率高,有效降低了碳的排放。本项目位于滁州来安化工园区,符合《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要求和园区产业规划。在保障煤质稳定、生产工艺运行稳定、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工艺技术先进、成熟、可靠,能耗低,安全、卫生、环保等各项措施完善,符合国家标准。增加地区和国家税收,扩大就业岗位,拉动社会需求,带动当地工业企业发展,实现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地区社会繁荣,社会效益良好。因此,本项目是可行的。
5、项目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00,193.91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自筹资金,其中:建设投资190,563.07万元(设备购置费:63,847.00万元,安装工程费:32,845.28万元,建筑工程费:34,291.48万元,其他费用:59,579.31万元),建设期利息5,661.3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969.47万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6、项目建设周期:
预计整体建设周期为24个月,最终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完全投产后,可实现产品液氨10.18万吨/年,氢气6.64万kNm3/年,一氧化碳1.6万kNm3/年,碳酸氢铵20万吨/年,根据谨慎性预测,正常年份年销售收入94,128.00万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通过采用先进的航天炉粉煤气化工艺技术,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生产效率,有利于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同时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通过加强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有助于公司产业升级和市场占有率提升,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加快业务发展,从而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本次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四、存在风险
1、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建设投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资金筹措风险,公司将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长期合作的良好关系,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公司项目顺利实施。此外,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材料价格等上涨导致投资成本超出预期、资金筹措渠道通畅以及信贷政策等变化影响,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需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报批、登记和备案程序,能否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或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项目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期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4、可行性分析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经济效益等数值均为根据相关规章制度以及依据谨慎性的原则所得出的预估数,经济效益测算中预计项目达产后可实现的销售收入等相关数据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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