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5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顼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预留授予价格由2.04元/股调整为1.66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委员王目亚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张秀涛先生、李学于先生及王目亚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5,088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上述事宜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委员王目亚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张秀涛先生、李学于先生及王目亚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5,088股

  ● 归属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测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25,088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0日和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前):《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授予3,237,028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1,851,400股的2.0000%。其中,首次授予3,210,50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1,851,400股的1.9836%,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额的99.1805%;预留26,528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1,851,400股的0.0164%,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0.8195%。

  3、授予价格(调整前):10.00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48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预留授予2人,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具体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6、任职期限与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满足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3年3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应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授予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剔除公司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实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 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赵春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3、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4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1年4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9、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0、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1、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2、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四)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情况如下:

  

  注1: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授予价格由10.00元/股调整为9.89元/股,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授予价格由9.89元/股调整为6.94元/股。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公告》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年6月23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及2022年11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注2: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授予价格由6.94元/股调整为4.71元/股。2022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公告》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及2023年11月7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注3:2023年前三季度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授予价格由4.71元/股调整为2.04元/股。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公告》和《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年6月15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期可归属数量为25,088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0月15日,因此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第三个归属期为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4日。

  2、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共计2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088股。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名,前述2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A”,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2人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合计可归属25,088股限制性股票,无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期可归属数量为25,088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1年10月15日

  2、归属人数:2人

  3、归属数量:25,088股

  4、授予价格(调整后):1.66元/股

  5、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注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2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25,088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六、限制性股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调整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归属及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履行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期初指2024年1月1日。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前三季度,受光伏行业产业链整体价格大幅下降和行业开工率持续走低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价格下降,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较大。在光伏行业产业链主要环节产品价格非理性下跌及行业开工率持续低迷的大环境下,公司始终坚持通过技术创新持续降本增效并不断提高产品竞争力。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金刚线出货约1,800万千米,其中钨丝金刚线出货占比约48%,金刚线产品竞争力和市占率持续提升;硅片及切割加工服务出货约8.5GW,专业化硅片制造成本优势明显;创新业务新产品实现持续签单。光伏行业目前仍处于深度调整过程中,公司仍将持续聚焦研发,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逐步修复盈利能力。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顼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久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玲玲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顼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久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玲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顼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久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玲玲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宇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期可归属数量为25,088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测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预留授予价格由2.04元/股调整为1.66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赵春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3、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4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1年4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9、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0、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1、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2、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调整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0日公司总股本546,743,9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

  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需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

  (四)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

  因此,调整后的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2.04-0.38=1.66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监事会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调整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归属及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履行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