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4-05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世岳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三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公司拟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拟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新发布的有关监管规定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的期间作出调整的,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新规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减少注册资本,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8.90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561.80万股至1,123.6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63%至3.27%。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数量将按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9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内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回购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制作、补充、修改、签署申报的文件并进行申报;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6)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本次已回购的全部股份进行注销,并及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事宜;
(7)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8)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9)授权有效期。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期内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告(2024-05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4-059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99号祥和大厦三楼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
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10月31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登记地点: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99号祥和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8:00至下午4:30;
5、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传真以2024年11月13日下午 5:00 以前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99号
2、联系人姓名:齐伟 陈樱梦
联系电话:0576-83966128
传 真:0576-83966988
邮政编码:3172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4-060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 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06日(星期三) 至11月12日(星期二)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ttxhsy@ttxh.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13日 下午 15:00-16: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3日 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汤娇女士
董事会秘书:齐伟先生
财务总监:郑远飞女士
独立董事:余伟平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13日 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06日(星期三) 至11月12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ttxhsy@ttxh.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6-83966128
邮箱:ttxhsy@ttxh.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4-055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汤啸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4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持续深化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提升公司专业化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组织架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告(2024-057)。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公司拟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拟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新发布的有关监管规定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的期间作出调整的,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新规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减少注册资本,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8.90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561.80万股至1,123.6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63%至3.27%。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数量将按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9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内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回购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 制作、补充、修改、签署申报的文件并进行申报;
(5)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6) 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本次已回购的全部股份进行注销,并及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事宜;
(7) 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8) 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9) 授权有效期。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期内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告(2024-05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通知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告(2024-059)。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汤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远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萍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汤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远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汤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远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汤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远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萍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汤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远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萍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汤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远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萍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