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普医疗”)持有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5,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乐普医疗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情况如下:
注:1、公司于2023年6月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分派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由6,480,000股相应增加至9,072,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前乐普医疗持有股份为公司IPO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所涉及后续变动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就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乐普医疗)》。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但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圣诺生物
股票代码:6881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年10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诺生物”、“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圣诺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因自身资金需求,乐普医疗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9,0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由9,072,000股减少至5,600,000股,持股比例由8.1000%减少至5.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的方式完成本次权益变动。
三、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情况如下:
注:1、公司于2023年6月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分派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由6,480,000股相应增加至9,072,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前乐普医疗持有股份为公司IPO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圣诺生物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蒲忠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蒲忠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2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
部分股权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赛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投资”)通知,赛诺投资与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证券账户名称为“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川发投资”)协议转让公司股权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赛诺投资与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川发纾困基金”)签署了《关于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赛诺投资拟将其持有的7,840,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每股21.5120元的价格转让给川发纾困基金,转让总价为168,654,08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川发纾困基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赛诺投资)》。
因在《股份转让协议》履行及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过程中,签约主体信息表述不规范,需重新规范表述。因此,各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署《关于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股份转让协议》进行相应修订,由川发投资作为签约主体,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等规则规范相关签约主体信息并按照规则要求重新定价。
2024年9月30日,赛诺投资与川发投资(代表“川发纾困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赛诺投资拟将其持有的7,840,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每股21.4880元的价格转让给川发投资,转让总价为168,465,92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川发投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赛诺投资-更新版)》。
二、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10月31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前后,赛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川发投资(代表“川发纾困基金”)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