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春光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6月7日起,上述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9.9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42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6,488,325股的比例为0.31%,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1.88元/股,最低价为11.4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5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2,02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6,488,325股的比例为1.48%,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1.88元/股,最低价为8.0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9.47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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