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3.00元/股(含),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4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1日。
经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后,上述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3.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2.5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4年6月26日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30日和2024年6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和《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609,72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961%,回购的最高价格为28.00元/股,最低价格为19.1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0,001,880.4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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