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观典防务 公告编号:2024-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明先生本次质押股份数量9,057,972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6.06%,占公司总股本的2.44%。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后,高明先生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为73,256,491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49.00%,占公司总股本的19.77%。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明先生(以下简称“实控人”)的通知,实控人于2024年10月30日对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经向实控人核实,该质押系实控人为解决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部分举措,而向北京九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借款的担保措施:
实控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49,49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5%,实控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73,256,491股,占其持股数量的49.00%,占公司总股本的19.77%。
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振冰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73,256,491股,占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振冰先生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39.00%,占公司总股本的19.77%。
二、实控人股份质押情况
1.实控人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
2.公司目前存在实控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实控人正在筹集资金,尽力推动解决违规资金占用的问题。
3.本次补充质押所涉及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4%,实控人剩余股份无新增质押计划,不影响实控人控制权的稳定,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4.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观典防务 公告编号:2024-052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公司自查发现,截至2024年5月29日,实际控制人未归还金额共计15,918.52万元,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5.9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累计偿还8,000.00万元,目前尚有7,918.52万元未归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2.9.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的,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者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或者公司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者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上述其他风险警示自《上市规则》发布实施之日起6个月后施行,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停牌日期为2024年11月1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4年11月4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观典,实施后A股扩位简称为 ST观典防务。
●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20%。
●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简称由“观典防务”变更为“ST观典”,扩位简称由“观典防务”变更为“ST观典防务”
(二)证券代码:仍为“688287”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2024年11月4日
第二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因公司自查发现,截至2024年5月29日,实际控制人未归还金额共计15,918.52万元,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5.9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累计偿还8,000.00万元,目前尚有7,918.52万元未归还。根据《上市规则》第12.9.1条“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的,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者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或者公司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者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
《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自《上市规则》发布实施之日起6个月后施行,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2条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11月1日停牌1天,2024年11月4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20%。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公司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万股。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项高度重视,并将采取积极措施力争尽快消除有关事项及其影响,以此来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1.加大督促实际控制人还款的力度
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公司将加大督促实际控制人还款的力度,要求实际控制人以合法合规的方式筹资,及时通报还款进度,尽快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相关利息,必要时,公司将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追偿,以此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2.进一步强化培训学习
公司定期组织规范治理专项学习,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特别是新出台的相关政策)、公司内部制度、行业案例等,做到举一反三,以此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合规意识及治理水平。
3.持续完善内控制度
以《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原则,以公司现有内控制度为基础,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业务特点,持续完善内控制度的建设,并严格落实内控制度的责任制。
4.不断加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建设
以公司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全面提升公司质量为核心,不断加强市场拓展、研发投入、财务管理、内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在聚焦主业的同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第五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通过投资者热线、上交所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及时解答投资者问询。主要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贾云汉、李志勇
(二)联系电话/传真:010-67156688/67165555
(三)联系邮箱:ir@skycam.com.cn
(四)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22号主楼3层301-306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观典防务 公告编号:2024-053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还款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明先生(以下简称“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还款7,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控人累计偿还8,000.00万元,尚有7,918.52万元未归还。实控人承诺及时偿还其余款项,其中2024年11月1日偿还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
● 鉴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完成清偿或整改,公司股票将在2024年11月4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还款进展
(1)已还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收到实控人高明先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还款共计7,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控人累计偿还8,000.00万元,目前尚有7,918.52万元未归还。
具体归还情况如下:
(2)资产抵押担保
实际控制人高明先生及其近亲属已于2024年8月将其名下的房产等资产抵押给公司,作为实控人高明先生对应偿还的占用资金款项的担保物,市场价值预估人民币5,500万元。上述资产价值参照同类资产公开的市场价格测算得出。
该行为不属于资金占用的还款行为,是实控人高明先生出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而做出的安排,同时也回应社会各界和投资者最为关切的问题。
二、实际控制人的后续还款计划
实际控制人高明先生承诺尽快陆续偿还其余款项,其中2024年11月1日偿还金额不低于2,000.00万元。公司董事会亦将督促清占措施的实施和落实,及时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三、相关风险提示
鉴于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完成清偿或整改,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11月4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披露的《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披露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观典防务 公告编号:2024-054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科创公函【2024】0341号)(以下简称《监管函》),现将《监管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今日公告称,因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12.9.1条及相关过渡期安排,公司股票将于11月4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本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等规定,现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当严格履行前期承诺事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筹措偿还占用公司的资金,尽快全额偿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及时采取有效的追偿措施,督促实际控制人立即偿还,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全体董监高应当举一反三,高度重视已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切实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公司治理,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三、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中信证券应当勤勉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实际控制人尽快归还占用资金。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全体董监高、持续督导机构应认真落实本工函的要求,依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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