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05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司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4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05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审议本次回购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0月2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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