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1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为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12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0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55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7.80 元/股,最低价为 7.4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1,906,58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6,13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7.80 元/股,最低价为 5.9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3,214,719.76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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