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2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的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4日、2024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27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510,173,053股的比例为2.6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46元/股,最低价为3.8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0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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