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4-097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上午11:00-12:00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
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05日(星期二)至11月11日(星期一)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IR@trinasolar.com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公司发展理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上午11:00-12: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上午11:00-12:00
(二)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
(三)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兼总经理高纪凡先生、财务负责人吴森先生、董事会秘书吴群先生、独立董事赵春光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05日(星期二)至11月11日(星期一)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IR@trinasolar.com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9-81588826
邮箱:IR@trinasola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4-098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宏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宏禹”)直接持有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105,469,583股,因“天合转债”转股导致新增股份5,313,232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10,782,8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已于2021年6月10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披露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公司股东深圳宏禹因自身发展和资金需求,计划自天合光能公告本次减持计划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月30日,按照市场价格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0.5%的股票,即10,896,826股。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收到深圳宏禹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10月31日,深圳宏禹在减持计划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81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33%(以公司最新总股本即2,179,365,258股计算),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减持后深圳宏禹持有公司股份108,968,21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999998%,深圳宏禹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深圳宏禹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 105,469,583 股,因“天合转债”转股导致新增股份 5,313,232 股,合计持有 110,782,815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大宗交易减持提前终止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深圳宏禹基于自身资产管理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经综合考虑,决定提前终止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三、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完成归属登记,公司总股本合计增加了17,483,935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于2022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于2022年11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9)、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于2023年6月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于2023年7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于2024年1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022年2月21日,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天合转债”)开始进入转股期,因天合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件,经公司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决议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截至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2年4月12日),天合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93,851,727股。
2023年8月17日,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天23转债”)开始进入转股期,截至2024年10月31日,天23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3,221股。
因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办理股票归属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公司总股本由2,068,026,375股增加至2,179,365,258股,深圳宏禹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因深圳宏禹持有的“天合转债”转股,导致新增股份5,313,232股。
(2)深圳宏禹于2024年10月3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814,6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33%,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08,968,21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999998%,深圳宏禹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注:本次“变动前”以上市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本次“变动后”以公司最新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各分项之和四舍五入所致。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被动稀释、可转债转股,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可转债转股增加股份以及因限制性股票归属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的被动稀释,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4-096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7)。
二、 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公司未进行回购。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571,315股,占公司总股本2,179,365,258股的比例为0.5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13元/股,最低价为15.8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5,607,747.9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天合光能
股票代码:688599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宏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81、83、85号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1402-B9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81、83、85号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1402-B9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可转债转股及主动减持)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股东及出资情况: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发展和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可转债转股增加股份及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导致的持股减少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深圳宏禹持有公司股份为105,469,583股,持股比例为5.10001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
2024年10月31日,深圳宏禹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814,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33%。
2、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以下限制性股票归属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同时因持有的“天合转债”进行转股增加自身持股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完成归属登记,公司总股本合计增加了17,483,935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于2022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于2022年11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9)、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于2023年6月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于2023年7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于2024年1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2022年2月21日,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天合转债”)开始进入转股期,因天合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件,经公司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决议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截至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2年4月12日),天合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93,851,727股。2023年8月17日,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天23转债”)开始进入转股期,截至2024年10月31日,天23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3,221股。
因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办理股票归属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公司总股本由2,068,026,375股增加至2,179,365,258股,深圳宏禹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因深圳宏禹持有的“天合转债”转股,导致新增股份5,313,232股,转股后持有股份110,782,815股。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次“变动前”以上市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本次“变动后”以公司最新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各分项之和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深圳市宏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张晓光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3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深圳市宏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张晓光
签署时间: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 2024-099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发生时间: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 被担保人名称: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
● 本期担保发生额:人民币18.92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被担保人中无公司关联方。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00.7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0.58%,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74.89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期新增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公司累计发生的担保金额(包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为18.9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0%。具体情况请参见附件一“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担保明细”。
(二)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9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总额度,涉及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55亿元。其中,申请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根据其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其余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实际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本次融资及担保的具体事项。担保方式与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请参见附件一“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担保明细”、附件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三、 担保的必要性、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系为了确保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开展需要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中,国资股东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剩余少数股东无提供担保的能力,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00.7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0.58%,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74.89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
附件一: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担保明细
附件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注:如上财务数据均为母公司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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