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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4-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公司第十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数量不低于2,000万股(含),占公司目前股本比例0.39%;不高于4,000万股(含),占公司目前股本比例0.77%。回购价格不超过4.3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9月19日,公司第十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回购方案,回购数量不低于2,000万股(含),占公司目前股本比例0.39%;不高于4,000万股(含),占公司目前股本比例0.77%。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价格不超过4.3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截至2024年11月4日,回购期间已经过半。

  公司股价自公告发布以来持续上涨,截至目前,公司股票价格高于回购价格上限,因此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方案。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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