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芯联集成 公告编号:2024-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4人为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赵奇先生、王劲松先生、叶海木先生、林东华先生、刘煊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琳先生、李生校先生、李旺荣先生、王保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监事会提名,同意推选王永先生、黄少波先生、何新文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赵奇先生
赵奇,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28年半导体行业工作经验。1996年至2010年,历任华虹NEC设备工程师、设备主管、工业工程负责人、计划部部长。2010年至2018年,任中芯国际企业规划中心资深总监。2018年至今,任芯联集成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赵奇先生未直接持有芯联集成股份,赵奇先生通过持有芯联集成员工持股平台的份额间接持有芯联集成股份。赵奇先生担任芯联集成员工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并担任芯联集成员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执行董事,除此之外与持有芯联集成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芯联集成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奇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王劲松先生
王劲松,男,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至2004年,任摩托罗拉公司经理。2004年至今,历任中芯国际助理总监、资深总监,现任中芯国际副总裁、8寸BU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劲松先生未持有芯联集成股份,除上述在5%以上股东中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母公司中芯国际任职外,与其他持有芯联集成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芯联集成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劲松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叶海木先生
叶海木,男,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至2014年,历任绍兴市公安局袍江分局办公室主任,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皋埠派出所政治教导员。2014年至2016年,任绍兴市高新区信访办副主任。2016年至2017年,任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2017年至2020年,任绍兴市越城区委越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区委办公室副主任,2020年至2023年,任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党工委书记。2023年至今,任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截至目前,叶海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叶海木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叶海木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四)林东华先生
林东华,男,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至1997年,任上海东信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部门经理。1997年至1999年,任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4年至2008年,任北京恒帝隆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5年,任北京同德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中芯科技私募基金管理(宁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8年至今,任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林东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林东华先生担任董事长助理的中芯科技私募基金管理(宁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绍兴市越城区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东华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五)刘煊杰先生
刘煊杰,男,197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至2006年,历任中芯国际存储器、高压器件研发主管。2006至2007年,任华虹NEC逻辑和高压器件研发主管。2007年至2008年,任特许半导体BCD器件研发主管。2008年至2018年,任中芯国际传感器、功率器件及先进封装研发总监。2018年至今,历任芯联集成副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并于2019年起任芯联集成董事。
截至目前,刘煊杰先生未直接持有芯联集成股份,刘煊杰先生通过持有芯联集成员工持股平台的份额间接持有芯联集成股份,与持有芯联集成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芯联集成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煊杰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陈琳先生
陈琳,男,198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2012年至2014年任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14年至2019年任复旦大学副研究员。2020年至今任复旦大学教授。
截至目前,陈琳先生未持有芯联集成股份,与持有芯联集成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芯联集成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琳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李生校先生
李生校,男,196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7年至2013年,历任绍兴文理学院经贸系党支部书记、经管系主任、经管学院常务副院长、经管学院院长、党总支副书记。2013年至2022年6月,任绍兴文理学院越商研究院院长、区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非干部),2022年6月退休。2021年至今,任芯联集成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生校先生未持有芯联集成股份,与持有芯联集成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芯联集成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生校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李旺荣先生
李旺荣,男,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1988年至1994年,历任绍兴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绍兴市第三律师事务所律师以及浙江龙山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副主任。1994年至今,历任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发展与战略委员会主任。2021年至今,任芯联集成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旺荣先生未持有芯联集成股份,与持有芯联集成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芯联集成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旺荣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四)王保平先生
王保平,男,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2002年至2004年任浙江省国资监管中心专职监事。2007年至2017年任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7年至2018年任浙江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2019年至2023年9月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23年10月退休。
截至目前,王保平先生未持有芯联集成股份,与持有芯联集成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芯联集成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保平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王永先生
王永,男,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至2011年,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师。2011年至2014年,任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2014年至今,历任中芯国际助理总监、总监、资深总监,现任中芯国际副总裁。2022年至今,任芯联集成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王永先生未持有芯联集成股份,除上述在5%以上股东中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母公司中芯国际任职外,与其他持有芯联集成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芯联集成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永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黄少波先生
黄少波,男,198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至2016年,历任宁波枫叶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前期部总经理、发展中心总经理。2016年至2019年,任宁波芯空间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综合部总经理。2019年至2020年,任宁波微电子创新产业园有限公司运营中心总经理。2020年至今,任绍兴芯空间科技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芯空间科技发展(绍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至今,任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黄少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黄少波先生担任总经理及董事的绍兴芯空间科技新城发展有限公司、黄少波先生担任副总经理的芯空间(浙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均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绍兴市越城区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中芯科技私募基金管理(宁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徐慧勇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少波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何新文先生
何新文,男,197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至2007年,曾先后在中国平安、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等公司从事审计工作。2007年至2014年,先后任职于海通证券并购融资部、中信建投证券上海投资银行部、齐鲁证券并购融资部。2014年至2017年,任量鼎资本管理(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2017年至2020年,任长江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2020年至今,任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1年至今,任芯联集成监事。
截至目前,何新文先生未持有芯联集成股份,与持有芯联集成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芯联集成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何新文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芯联集成 证券简称:688469 公告编号:2024-080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俊安先生、彭梦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陈俊安先生、彭梦琴女士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5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一)陈俊安先生
陈俊安,男,199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0年进入芯联集成工作。2020年7月至2023年11月任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23年12月至今任芯联动力科技(绍兴)有限公司会计。
截至目前,陈俊安先生未持有芯联集成股份,与持有芯联集成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芯联集成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俊安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彭梦琴女士
彭梦琴,女,199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至2017年历任绍兴越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行政助理、运营主管。2018年至2019年任中芯科技投资助理。2019年进入芯联集成工作,2021年至今,任芯联集成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彭梦琴女士未持有芯联集成股份,与持有芯联集成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芯联集成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彭梦琴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芯联集成 公告编号:2024-081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3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永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监事会同意王永、黄少波、何新文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芯联集成 公告编号:2024-082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临江路518号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0日
至2024年1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1月18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临江路518号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张毅、赵若昕
联系电话:0575-88421800 传真:0575-88420899
邮政编码:312000 邮箱:IR@unt-c.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临江路518号
特此公告。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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