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7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7月5日,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1.8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及2024年7月11日披露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同时,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86,998股,占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的比例为1.01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14元/股,最低价为12.3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404,758.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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