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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13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的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63元/股,本次回购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4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号)及2024年7月4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9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7月24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4年7月25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达到1%,以及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均及时披露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3日、2024年9月3日、2024年10月9日、2024年11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截至2024年11月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401,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7452%,最高成交价15.43元/股,最低成交价10.91元/股,成交总金额134,710,701.1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1月4日。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30.63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相关内容,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10,401,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7452%。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后,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0,401,3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后续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以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结算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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