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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10月31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11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11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详见2024年11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天新能源”)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大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基本情况

  (一)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二)授信品种:并购贷款(贷款发放时利率不超过LPR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减65BPS且不超过3.2%)。

  (三)贷款期限:不超过7年。

  (四)贷款目的:支付晟天新能源于2024年6月收购云县汇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县汇能”)100%股权的并购交易价款及置换已支付的并购交易价款。

  (五)担保方式:云县汇能100%股权质押,质押期限不超过7年,与主债务履行期限一致。截至2024年9月30日,云县汇能净资产为11,098.85万元。

  (六)授信主体: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大支行。

  该笔融资业务具体以与工商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4年11月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晟天新能源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股权控制关系

  晟天新能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光伏发电业务,公司目前持有晟天新能源51.60%股权。

  三、申请授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有利于保证晟天新能源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向工商银行

  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担保对象为云县汇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县汇能”),其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天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云县汇能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大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授信,并由晟天新能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

  (一)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200万元。

  (二)授信品种:项目营运期贷款(贷款发放时年利率不超过LPR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减65BPS且不超过3.2%/年)。

  (三)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

  (四)贷款目的:用于置换因云县干龙潭30MW并网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云县一期项目”)建设形成的存量融资及股东借款。

  (五)担保方式:云县一期项目应收账款质押、资产抵押;晟天新能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授信主体: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大支行。

  该笔融资业务具体以与工商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2024年11月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被担保人云县汇能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已经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融资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融资担保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云县汇能是云县一期项目的运营主体。截至目前,云县汇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董事会意见

  晟天新能源本次为云县汇能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发展,满足其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云县汇能为晟天新能源全资子公司,晟天新能源为云县汇能提供担保期间,能够对其经营实施有效监控与管理,相关风险整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2,5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47,991.94万元(上述均不含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分别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90%、33.73%。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452,943.00万元,担保余额311,123.89万元分别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318.37%、218.69%。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9:15-15:00。

  3、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4日。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32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二)提案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4-081),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需对特别决议的议案:提案2.00。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9日  8:30-17:30;

  3、登记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24年11月19日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简杰;

  2、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3、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箱:vendition@xinzhu.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0

  2、投票简称:“新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的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人/单位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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