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17]第13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24年11月05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中国动力“(股票代码600482)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中国动力“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