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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60,925万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担保对象浙江华服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与鹰潭新希望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潭新希望”)在鹰潭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服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服农业”)自2024年8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与鹰潭新希望因签署《饲料委托加工合同》和《赊销协议书》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范围为《饲料委托加工合同》和《赊销协议书》约定的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与鹰潭新希望签订了《关于<保证合同>的补充协议(一)》,对《保证合同》中保证范围进行变更,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由人民币100万元变更为400万元,保证范围变更为自2024年8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华服农业与鹰潭新希望签署的《饲料委托加工合同》、《赊销协议书》和《关于<赊销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一)》约定的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二)担保审议情况

  2024年7月16日和2024年8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饲料采购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华服农业向供应商采购饲料提供总额不超过75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新增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增加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饲料采购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次公司为华服农业提供担保事项,担保金额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预计授信额度内。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对华服农业实际担保余额为1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华服农业实际担保余额为400万元。

  二、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

  

  三、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华服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DNWK1D3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郭源泉

  成立时间:2024年6月14日

  经营期限:2024年6月14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198号华统集团A幢9楼(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农业管理;牲畜销售(不含犬类);畜禽收购;畜禽委托饲养管理服务;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水果种植;新鲜水果零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贸易经纪;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饲料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种畜禽经营;兽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股权关系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4、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服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与鹰潭新希望签订了《关于<保证合同>的补充协议(一)》,对《保证合同》中保证范围进行变更。

  变更前:“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的下列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100万元。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所担保的范围:债权人自2024年8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与债务人签署的《饲料委托加工合同》和《赊销协议书》约定的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变更后:“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的下列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400万元。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所担保的范围:债权人自2024年8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与债务人签署的《饲料委托加工合同》、《赊销协议书》和《关于<赊销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一)》约定的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饲料采购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鉴于公司对本次被担保对象拥有绝对控制权,在经营中能够及时识别及控制本次担保风险,故公司未要求本次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饲料采购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有效审批对外担保金额为332,875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60.57%、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37.37%。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60,925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25.87%、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29.29%,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4,775万元。

  上述对外担保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对外担保。除此外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鹰潭新希望签订的《关于<保证合同>的补充协议(一)》。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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