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4-07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4日、11月5日、11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 截至2024年11月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61.78元/股,处于历史高位;公司市盈率指标显著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市盈率较高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联创光电超导应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及相关方仍在就2023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与交易对方不一致问题进行核查,在核查清楚并披露前暂缓推进交易,交易后续是否推进以及推进具体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激光相关业务规模不大,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不高。2023年相关业务营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约为5%,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不大。今年1-9月,相关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536.85万元(未经审计);实现净利润-451.02万元(未经审计),同比下滑110.48%。此外,公司激光整机产品尚未形成收入,且公司不是唯一生产激光整机产品的企业,市场上也有其他企业生产销售相关产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4日、11月5日、11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调整或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针对公司前期收购联创超导事项中发现的联创超导与相关方数据不一致问题,联创超导及相关方尚未完成核查,在核查清楚并披露前暂缓推进交易,交易后续是否推进以及推进具体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除此之外,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筹划其他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4日、11月5日、11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近期涨幅较大。截至2024年11月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61.78元/股,处于历史高位。据Choice数据,截至2024年11月6日收盘,公司股票市盈率(LYR)为82.90倍,市盈率(TTM)为79.14倍,公司所属的申万行业分类“电子-消费电子(代码:801085)”行业市盈率(TTM)为30.13倍,公司市盈率指标显著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市盈率较高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激光业务占比不大且亏损的风险
公司激光板块主要产品有泵浦源、激光器等部件及光刃系列激光反无人机整机产品。已形成收入的产品主要是泵浦源、激光器等部件产品,光刃系列激光反无人机整机产品尚未形成收入,此外,公司不是唯一生产激光整机产品的企业,市场上也有其他企业生产销售相关产品。
目前公司激光板块整体规模不大,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不高。2023年相关业务营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约为5%,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不大。今年1-9月,相关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536.85万元(未经审计);实现净利润-451.02万元(未经审计),同比下滑110.48%。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上网公告文件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六、报备文件
1、《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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