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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4-105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2,600股予以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触发回购情形的92,6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114,4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自2024年8月31日起45日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形,公司需回购注销前述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4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2,6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4年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931,5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账户(账号:B883196566),并向其申请办理前述92,6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前述92,6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1月11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等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变动仅为预测数据,不包括因“景23转债”转股造成的股本增加情况,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股权激励协议书》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未收到激励对象就回购注销事宜提出异议的文件。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与注销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与注销的依据、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与注销事宜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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