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4-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其中部分案件于近日取得进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此外,累计诉讼中的证券虚假陈述纠纷已作为重大诉讼进行单项披露,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此处不再重复披露诉讼进展。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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