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1月11日起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管理费费率和托管费费率,并对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费率调整方案
二、 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费率调整方案对适用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并将相应修订上述基金的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将自2024年11月11日起生效,并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全国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http://www.bosera.com。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
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一、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不涉及托管协议修订)
二、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不涉及托管协议修订)
三、博时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一)基金合同
(二)托管协议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