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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公告编号:2024-077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投资集团”)持有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汽车”或“公司”)普通股股份 75,757,5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57%,以上股份均来源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取得。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根据福建投资集团自身经营需要,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福建投资集团于2015年认购金龙汽车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170,474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福建投资集团于2015年认购金龙汽车定向增发股份时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福建投资集团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福建投资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福建投资集团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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