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注1]:2022年签署恒锋工具等上市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恒锋工具、杭齿前进、中润光学、申昊科技等上市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2024年签署中巨芯、恒锋工具、杭齿前进、中润光学、浙江黎明、富佳股份等上市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
[注2]:2022年复核浙江交科、顾家家居、天龙股份、泰福泵业等上市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2023年复核中润光学、楚环科技等上市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2024年复核中巨芯、中润光学、楚环科技等上市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含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含税),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如下:
1、2024年9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审议了选聘文件以及相关的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等。
2、202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三) 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4-036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内外市场与客户的需求变化,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中巨芯潜江年产19.6万吨超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二期部分项目拟将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9,200.00万元投入到“10.07万吨/年电子湿化学品扩能改造项目”、“集成电路用先进电子化学材料项目(一期)”和“电子级硫酸配套年产10.2万吨高纯三氧化硫项目”中,对应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别为25,200.00万元、35,000.00万元和9,000.00万元,新增募投项目的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931.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5.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13,072,4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6,322,101.9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06,750,318.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1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67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以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调整的概述
1、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1)将“中巨芯潜江年产19.6万吨超纯电子化学品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120,000.00万元调减为50,800.00万元,调减的69,200.00万元募集资金系该募投项目中二期的电子级氢氟酸、电子级硝酸、电子级氨水、电子级双氧水、电子级异丙醇、电子级混酸及2万吨/年电子级硫酸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后续上述项目将视市场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实施。
(2)新增募投项目“10.07万吨/年电子湿化学品扩能改造项目”、“集成电路用先进电子化学材料项目(一期)”和“电子级硫酸配套年产10.2万吨高纯三氧化硫项目”,对应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别为25,200.00万元、35,000.00万元和9,000.00万元,所需资金来源于“中巨芯潜江年产19.6万吨超纯电子化学品项目”的调减金额。
2、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基本情况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10.07万吨/年电子湿化学品扩能改造项目”、“集成电路用先进电子化学材料项目”和“电子级硫酸配套年产10.2万吨高纯三氧化硫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圣氟化学”)、中巨芯(衢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巨芯衢州”)和中巨芯(湖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巨芯湖北”),对应实施地点分别为衢州、衢州和潜江。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的情况和原因
1、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的原因
在地缘政治等国际环境大背景下,根据国内外市场与客户的需求变化,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审慎评估后,明确在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一方面通过提升公司优势产品产能及电子级硫酸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巩固优势产品市场地位,另一方面紧跟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变化趋势,加快布局配方型功能化学品和前驱体材料产品系列,培育公司未来新的增长点。
2、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的情况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新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1)新增募投项目概况
①10.07万吨/年电子湿化学品扩能改造项目
A.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B.实施地点:浙江省衢州市
C.实施周期:预计2026年12月建成(最终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D.投资规模:项目投资总额39,606.11万元。本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5,200.00万元,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项目投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②集成电路用先进电子化学材料项目(一期)
A.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巨芯(衢州)科技有限公司
B.实施地点:浙江省衢州市
C.实施周期:预计2026年12月建成(最终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D.投资规模:项目投资总额42,982.7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2,082.74万元(创新大楼投资8,136万元,配方型清洗液、刻蚀液系列产品生产及辅助设施等产业化项目投资为33,946.74万元)。本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5,000.00万元,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项目投资结构如下:
③电子级硫酸配套年产10.2万吨高纯三氧化硫项目
A.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巨芯(湖北)科技有限公司
B.实施地点:湖北省潜江市
C.建设内容:新增10.2万吨/年高纯三氧化硫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
D.项目建设期:预计2026年6月建成(最终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E.投资规模:项目投资总额9,508.02万元。本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9,000.00万元,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具体投资结构如下:
(2)新增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①市场需求增长的需要
集成电路制造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重要的基础组成部分,被广泛应用于军事、航空航天、汽车、物联网、物流、人工智能、设备制造等各个领域。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5G通讯、自动驾驶和数据中心等新兴产业持续发展,集成电路行业呈现出显著的发展态势,带动了半导体材料市场需求的增长。公司通过实施新增募投项目,能够进一步提升存量和增量产品产能,有效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巩固并扩大市场份额。
②产品保供要求的需要
中巨芯潜江年产19.6万吨超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一期4万吨/年电子级硫酸项目已于2023年3月顺利投产,且产品已开始批量供应长江存储等重要目标客户。为满足客户更大的电子级硫酸供应需求,公司计划在潜江基地开展二期电子级硫酸项目的建设工作。项目建成后公司潜江基地将实现电子级硫酸产能8万吨/年。
由于外购三氧化硫市场采购难度大、品质不稳定、运输要求高,供应稳定性无法得到有效保障,通过实施电子级硫酸配套年产10.2万吨高纯三氧化硫项目,能够为公司电子级硫酸生产提供原料支撑,对公司提升电子级硫酸产品市场竞争力特别是稳定产品品质和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客户及自身供应链安全、实现上下游联动及产业链延伸具有重大意义。
③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集成电路制造用电子化学材料,主要从事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和前驱体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通过实施“10.07万吨/年电子湿化学品扩能改造项目”、“集成电路用先进电子化学材料项目(一期)”,公司能够进一步扩大产品组合,优化产品结构,有利于提高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3)新增募投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①技术有效保障
在长期生产经验积累以及实践摸索的基础下,公司在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前驱体材料三大业务板块积累了产品制备、产品检验、包装物设计及处理等成熟的核心技术,将为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有效保障。
②客户积累丰富
凭借优良的产品和丰富的产品组合,公司与国内外众多知名集成电路制造厂商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丰富的客户积累、较高的品牌认可度,将为新增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应用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
三、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以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以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综合考虑了市场、行业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推进,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风险:
(一) 安全生产风险
项目生产实施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公司将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的日常管理及生产组织。但如果未来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个别员工疏忽导致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其他偶发因素,则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投项目实施及效益不及预期风险
尽管本次新增募投项目是公司在综合当前的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和未来行业发展趋势,以及目前完成的项目副产物市场调研,经过慎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后决定的,但鉴于相关项目建成投产尚需一定时间,若下游半导体等领域的产业政策、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相关产品市场空间减小或不及预期,或副产物市场销售不利导致产品成本增高产品竞争力下降,公司可能面临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从而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预期收益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强风险防控意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努力防范化解潜在风险,并将以市场为依托,大力拓展下游客户,加大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努力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鉴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的变更,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分别向上述三家全资子公司凯圣氟化学、中巨芯湖北进行增资,向中巨芯衢州实缴前次出资并增资。
(一) 实缴前次出资及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2、中巨芯(湖北)科技有限公司
3、中巨芯(衢州)科技有限公司
(二)实缴前次出资及增资对象的财务情况
1、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2、中巨芯(湖北)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3、 中巨芯(衢州)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前次出资及增资情况
凯圣氟化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以其为主体实施“10.07万吨/年电子湿化学品扩能改造项目”,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对其增资25,2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5,000万元,资本公积20,200万元。增资完成后,凯圣氟化学注册资本由25,000万元增至3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凯圣氟化学100%的股权。
中巨芯湖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以其为主体实施“中巨芯潜江年产19.6万吨超纯电子化学品项目”及“电子级硫酸配套年产10.2万吨高纯三氧化硫项目”,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对其增资18,8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5,000万元,资本公积13,800万元。增资完成后,中巨芯湖北注册资本由15,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中巨芯湖北100%的股权。
中巨芯衢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以其为主体实施“集成电路用先进电子化学材料项目(一期)”,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其实缴前次出资并增资共计35,000万元。公司于2024年1月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出资10,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设立中巨芯衢州(以下简称“前次出资”),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前次出资尚有8,000万元未实缴。公司本次计划投入募集资金35,000万元,其中8,000万元拟用于缴足前次出资,27,000万元拟用于对中巨芯衢州增资,本次增资拟全额计入资本公积,不增加中巨芯衢州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中巨芯衢州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公司仍持有中巨芯衢州100%的股权。
(四)本次实缴前次出资及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凯圣氟化学、中巨芯湖北及中巨芯衢州进行实缴前次出资及增资主要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本次实缴前次出资及增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并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支付。
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相关合同,由采购部等经办部门编制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2、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由采购部等经办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按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3、财务部在每月底之前将已到期的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结算账户。
4、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编制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资金明细,并抄送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支付,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新增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管理计划
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待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审议程序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的议案》已于2024年11月7日通过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审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是基于公司综合考虑了市场、行业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调整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推进,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4-039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瑷鲡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是基于公司综合考虑了市场、行业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调整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推进,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4%,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的了解,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各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4.01《关于提名吴瑷鲡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2《关于提名钱红东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一致同意提名吴瑷鲡女士、钱红东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4-037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931.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5.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13,072,4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6,322,101.9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06,750,318.06元,其中超募资金为306,750,318.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1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67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
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30,675.03万元,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对应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4%,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4-038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童继红先生、张昊玳女士、舒恺先生、刘云华先生、陈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余伟平先生、徐静女士和石建宾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徐静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余伟平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证明;徐静女士、石建宾先生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培训学习。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三) 董事会换届选举方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上述董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董事均没有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
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吴瑷鲡女士、钱红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均没有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
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换届事宜,其中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 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附件:
1、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童继红先生:
童继红,男,1968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1990年8月至1998年6月,历任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硫酸厂技术员、副主任、总工程师;1998年7月至2011年3月,历任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经理、副总经理;2010年8月至今,任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3月至今,历任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创新发展部部长、总工程师;2017年12月至2021年5月,任中巨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童继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处担任董事外,与公司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云华先生:
刘云华,男,1970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年7月至1998年7月,任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科员;1998年8月至2004年7月,任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主管;2004年8月至2005年7月,任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助理;2005年8月至今,历任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2015年至今,任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2021年5月,任中巨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刘云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处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外,与公司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昊玳女士:
张昊玳,女,1988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历任中航国际航空发展有限公司转包财务处主管,现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三部资深主管;2022年8月至2023年11月,任公司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张昊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舒恺先生:
舒恺,男,1991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6月至2023年3月,任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一级经理;2023年3月至今,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三部资深主管;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舒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刚先生:
陈刚,男,1969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1990年7月至2005年11月,历任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设备科工程师、车间主任、机动科科长;2005年11月至2010年10月,历任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11年4月,任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4年4月,任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4月至2014年12月,任巨化集团有限公司特种气体项目筹备组组长;2014年12月至2017年11月,任浙江博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12月至2021年5月,任中巨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任中巨芯科技有限公司职工董事;2021年2月至2021年5月,任中巨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截至目前,陈刚先生通过衢州恒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104.39万股,除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衢州恒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处担任委派代表外,与公司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余伟平先生:
余伟平,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1993年8月至2001年8月任中国华润总公司开发部业务经理;2006年7月至2006年12月,任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1月至2012年5月,历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2年11月至2017年5月,任北京大悦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5月至今,任北京锦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现任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星星冷链集成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余伟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静女士:
徐静,女,1982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澳洲注册会计师。2011年6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讲师。
截至目前,徐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石建宾先生:
石建宾,男,1991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7月至今,历任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专员、政策服务部副部长、秘书长助理、副秘书长;2023年12月至今,任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石建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瑷鲡女士:
吴瑷鲡,女,1984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09年4月,任衢州口岸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报关部报关经理;2009年9月至2012年6月,任衢州市银行业协会秘书处副秘书长;2012年7月至2016年3月,任浙江衢州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新支行综合柜员;2016年4月至今,任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内审法务;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吴瑷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衢州市柯城区盈川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处担任监事外,与公司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钱红东先生:
钱红东,1968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0年8月至2005年4月,任兰溪农药厂技术员、销售员;2005年5月至2015年4月,任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建设科主管;2015年5月至2017年12月,任浙江博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总监;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任中巨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部总监;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建设部总监。
截至目前,钱红东先生通过衢州恒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42.72万股,与公司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4-040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中央大道247号2幢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7日
至2024年11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经于2024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中央大道247号2幢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以上方式登记的,登记材料应不迟于2024年11月22日17:00,信函封面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以上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70-3091960
3、邮箱:Grandit_IR@grandit.com.cn
4、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中央大道247号2幢
5、邮政编码:324004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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