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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因公司可转债转股 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4-069

  转债代码:113060        转债简称:浙22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引起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52.5039%减少至51.4357%,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0683%。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679号”文核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公开发行了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70亿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69号文同意,公司7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7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浙22转债”,债券代码“113060”。

  浙22转债自2022年12月2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11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三高速”)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可转债发行前的54.7894%被动稀释至52.5039%,公司已披露前次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2024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062号、2024-068号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截至2024年11月6日,可转债转股累计形成股份252,866,210股,公司股份总数增至4,131,035,005股,上三高速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仍为2,124,825,159股,持股比例由52.5039%下降至51.4357%,被动稀释1.0683%,具体情况如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浙22转债”转股引起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和分布产生影响。

  3、“浙22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时间、数量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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