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交易概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持有的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九天”)股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5,580.60万元。经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12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证券市场动态及标的公司情况,适时择机处置公司所持有的华大九天的股票,授权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其中,公司持有华大九天股票60万股,该部分股票已于2023年8月11日起上市流通。
二、 交易进展及对公司影响
1、 截至2024年10月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部分华大九天股票30.29万股,交易金额3,343.44万元(未扣除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等金额,保留两位小数)。2024年10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2、 自2024年10月9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期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部分华大九天股票16.00万股,交易金额1,980.30万元(未扣除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等金额)(以下简称为“本次处置”)。
本次交易标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次处置累计产生投资收益1,457.26万元(不含交易手续费、印花税、所得税等影响),包括(1)2022年度、2023年度公司已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1,170.56万元(不含所得税等影响),并已经体现在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中;(2)2024年前三季度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205.44万元(不含所得税等影响),并已经体现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中;(3)本次处置损益影响金额492.14万元(不含交易手续费、印花税、所得税影响),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0.19%。本次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在扣除相关手续费及税费后将对公司2024年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以上数据为初步核算结果,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该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周期内公司处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为了锁定投资收益,降低相关股票公允价值波动对公司短期业绩的不确定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持有华大九天股票13.71万股。目前公司与华大九天的业务合作正常,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与华大九天的业务合作。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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