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4-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11月8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崔志强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崔志强,董事杨晓宏、张在忠、巩超的书面辞职申请。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四名非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不足所定人数的2/3,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四名非独立董事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非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转,经控股股东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同意提名刘东广、介保海、门秋辰、陈剑钊(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董事长、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2)。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定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53)。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简历附件
1、刘东广,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7月生,研究生学历。2000年1月至2016年8月,任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24年10月,任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金融总监。2024年11月至今,任山东华鹏总经理。
2、介保海,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2014年7月至2022年9月,历任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2年10月至2024年1月,任宁波启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4年1月至2024年10月,任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与资本市场部负责人。2024年11月至今,任山东华鹏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3、门秋辰,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8月生,本科学历。2018年3月至2024年9月,任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与资本市场部资本运营师;2024年9月至今,任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资本运营经理。
4、陈剑钊,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年10月生,本科学历。2014年5月至2016年11月,任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综合会计;2016年12月至今,任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4-053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5日
至2024年1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11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 14:00-16: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山东华鹏证券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山东华鹏证券部。
3、会议联系人:孙冬冬
4、电话:0631-7379496
5、邮箱:hp577@huapengglass.com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4-052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长、董事辞职的情况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崔志强,董事杨晓宏、张在忠、巩超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调整需要,董事长崔志强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董事杨晓宏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董事张在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董事巩超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四名非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不足所定人数的2/3,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四名非独立董事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非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董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长崔志强,董事杨晓宏、张在忠、巩超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转,经控股股东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东广、介保海、门秋辰、陈剑钊(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东广、介保海、门秋辰、陈剑钊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简历附件
1、刘东广,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7月生,研究生学历。2000年1月至2016年8月,任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24年10月,任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金融总监。2024年11月至今,任山东华鹏总经理。
2、介保海,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2014年7月至2022年9月,历任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2年10月至2024年1月,任宁波启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4年1月至2024年10月,任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与资本市场部负责人。2024年11月至今,任山东华鹏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3、门秋辰,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8月生,本科学历。2018年3月至2024年9月,任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与资本市场部资本运营师;2024年9月至今,任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资本运营经理。
4、陈剑钊,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年10月生,本科学历。2014年5月至2016年11月,任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综合会计;2016年12月至今,任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