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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4-061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实丰文化;股票代码:002862)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8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对重点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自身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公司股票发生异动的情况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行。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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