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1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 年8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 年 8 月22日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12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02)。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
(二)2024 年 11月 8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9,093,62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79%,回购最高价格7.80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5.97 元/股,回购均价 6.8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99,841,235.1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8月6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89)。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 2024 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 29,093,620 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次回购前的股本结构为2024年8月26日(即首次实施回购日2024 年 8 月 27 日前一日)15时收市后的股本结构,其中股份总数1,044,180,371股与公司当前股份总数有差异系公司可转债转股所致。
六、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29,093,620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本次注销 29,093,620 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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