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1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每月进行分红评估,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上半年、下半年各至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ETF联接A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3596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3596元;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ETF联接C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3344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3344元;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ETF联接I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3366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3366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ETF联接A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3600元;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ETF联接C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3350元;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ETF联接I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337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4年11月12日、11月13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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