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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4-04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先进制造基金”)持有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智航”或“公司”)股份23,785,2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津冀基金”)持有天智航股份23,787,2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先进制造基金与京津冀基金持有的以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二者互为一致行动人。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先进制造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京津冀基金出具的《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先进制造基金拟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择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46,95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以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493,91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京津冀基金拟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择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46,95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以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493,91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先进制造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京津冀基金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表格中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先进制造基金、京津冀基金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企业计划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股份的条件、数量、方式、价格及期限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包括延长锁定期)已届满,股份减持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截至本公告日,以上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先进制造基金、京津冀基金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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