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6      证券简称: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4-062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1区1号楼28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杨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车凌云先生、刘远东先生和独立董事闫永红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袁精华先生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助理吕和平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以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获得通过,形成本次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尹月、张翼翔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