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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15至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706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红心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414人,代表股份数3,052,748,7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588%。其中中小投资者共412人,代表股份251,129,0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3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3人,代表股份3,013,693,9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580%。其中,中小投资者1人,代表股份212,074,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2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411人,代表股份39,054,8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411人,代表股份39,054,8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8%。

  4.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17,620,96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094%;反对13,879,59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832%;弃权150,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74%。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7,098,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4131%;反对13,879,5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5269%;弃权15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三峡集团回避本议案所有子议案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17,487,96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029%;反对13,983,59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883%;弃权179,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8%。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6,965,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3601%;反对13,983,5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5683%;弃权17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71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17,647,16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107%;反对13,824,09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804%;弃权180,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9%。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7,124,8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4235%;反对13,824,0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5048%;弃权18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71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17,662,66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115%;反对13,815,19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800%;弃权173,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5%。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7,140,3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4297%;反对13,815,1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5012%;弃权17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9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17,410,36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2990%;反对14,076,19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928%;弃权164,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1%。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6,888,0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3292%;反对14,076,1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6052%;弃权16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5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17,679,86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123%;反对13,757,79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772%;弃权213,7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05%。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7,157,5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4365%;反对13,757,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4784%;弃权21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85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17,991,36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276%;反对13,167,39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481%;弃权492,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42%。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7,469,0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5606%;反对13,167,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2433%;弃权49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9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17,556,96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063%;反对13,527,69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658%;弃权566,7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79%。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7,034,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3876%;反对13,527,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3867%;弃权56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25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17,618,16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093%;反对13,680,39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734%;弃权352,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74%。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7,095,8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4120%;反对13,680,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4476%;弃权35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40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9.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17,887,06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225%;反对13,271,89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533%;弃权492,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42%。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7,364,7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5190%;反对13,271,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2849%;弃权49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96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17,598,26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083%;反对13,667,19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727%;弃权385,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9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7,075,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4040%;反对13,667,1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4423%;弃权38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5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三峡集团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17,402,46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2987%;反对14,000,79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891%;弃权248,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22%。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6,880,1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3261%;反对14,000,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5751%;弃权24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8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三峡集团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17,591,96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080%;反对13,569,29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679%;弃权490,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41%。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7,069,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4015%;反对13,569,2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4033%;弃权4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95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三峡集团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17,558,06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063%;反对13,825,49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805%;弃权267,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32%。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7,035,7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3880%;反对13,825,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5053%;弃权26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06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三峡集团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17,370,96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2971%;反对14,011,39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897%;弃权269,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32%。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6,848,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3135%;反对14,011,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5794%;弃权26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07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三峡集团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17,697,86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132%;反对13,684,59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736%;弃权268,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32%。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7,175,5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4437%;反对13,684,5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4492%;弃权26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07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三峡集团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17,537,36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053%;反对13,912,09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848%;弃权201,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9%。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7,015,0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3798%;反对13,912,0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5398%;弃权20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8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三峡集团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17,984,46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273%;反对13,417,29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604%;弃权249,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23%。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7,462,1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5578%;反对13,417,2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3428%;弃权24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9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三峡集团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17,355,46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2963%;反对13,892,99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838%;弃权402,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98%。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6,833,1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3074%;反对13,892,9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5322%;弃权40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6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三峡集团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17,437,66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004%;反对13,712,29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749%;弃权501,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47%。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6,915,3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3401%;反对13,712,2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4603%;弃权50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99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芳、李悦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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