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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4-1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71,240,5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51%;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97,766,44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3.27%,占公司总股本的32.77%。

  ● 控股股东长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汇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汇瑾尊越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汇瑾尊越1号基金”)、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鼎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牧鑫鼎泰1号基金”)、新疆新长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长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8,859,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05%;合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97,766,444股,占所持公司股份的46.11%,占公司总股本的32.77%。

  ● 截至目前,长久集团所持股份的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接到控股股东长久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质押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上市公司股份解质

  长久集团于2024年11月11日将其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51,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长久集团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后若再发生质押事项,后续将根据实际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长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长久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主要为营业利润、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相关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波动触及警戒线或平仓线,长久集团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偿还等。长久集团部分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上述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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