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94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特别提示:
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旺能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14.47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公开发行了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亿元(债券简称:旺能转债;债券代码:12814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旺能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或注销、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历次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因及结果
(一)第一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0000元(含税), 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31日,故“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5月31日由原来的16.47元/股调整为15.97元/股。
(二)第二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999993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31日,故“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5月31日由原来的15.97元/股调整为15.67元/股。
(三)第三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999999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日,故“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1日由原来的15.67元/股调整为15.17元/股。
(四)第四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000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11月23日,故“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1月23日由原来的15.17元/股调整为14.97元/股。
(五)第五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000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6日,故“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6日由原来的14.97元/股调整为14.67元/股。
(六)第六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135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0月11日,故“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10月11日由原来的14.67元/股调整为14.47元/股。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因及结果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4年11月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289,95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7%,最高成交价为15.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3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8,959,856元(不含交易费用等),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2,500 万元(含)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述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注销适用于上述增发新股或配股公式。计算过程如下:P1=(P0+A×k)/(1+k)=(14.47-14.88×0.77%)/(1-0.77%)=14.47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
P0为调整前转股价=14.47元/股
A为回购均价即14.88元/股=48,959,856元/3,289,951股
k为注销股份占总股本比例=-3,289,951/429,496,237=-0.77%
因此,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旺能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14.47元/股。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93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回购专用账户名称: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股份种类:A股非限售
回购用途:注销
回购方式:集中竞价
回购金额:48,959,856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回购股份注销数量:3,289,951股
回购股份注销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77%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1月12日办理完成。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影响较小,公司此次不对“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就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7)、《回购报告书》(2024-13)。
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13.00元/股调整至12.70元/股,自2024年6月6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5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42)。
因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12.70元/股调整至12.50元/股,自2024年10月11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9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79)。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下午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2.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自2024年10月14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10月1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86)。
2024年7月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7月6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54号);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自2024年7月5日首次回购股份至2024年11月4日(含)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289,95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7%,最高成交价为15.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3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8,959,856元(不含交易费用等),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11月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2024-92)。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安排
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3,289,951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3,289,951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29,496,237股变更为426,206,286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四、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时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章程、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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