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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08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4年11月12日,公司上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4.53元/股。按照回购价格上限44.53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预计为112.28万股-224.5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8%-2.1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公司未能在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或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5月21日起,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4.5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3.94元/股;回购股份数量调整为113.79万股-227.58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2月1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以及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均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了回购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21日、2024年4月3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6月4日、2024年7月3日、2024年8月3日、2024年9月4日、2024年10月9日、2024年11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进展公告。

  截至2024年11月1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70,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862%,最高成交价格为26.3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6.57元/股,成交总额为50,966,459.67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11月12日,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43.94元/股。公司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 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相关内容,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 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五、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本次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2,270,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86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完成后36个月内成功实施前述用途,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变更;如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或未全部用于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七、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 结算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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